路不拾遗
路不拾遗的意思
遗:失物。
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形容社会风气好。
出处:汉・贾谊《新书・先醒》:“百姓富,民恒一,路不拾遗,国无狱讼。”
用法:紧缩式;作宾语、定语;含褒义,形容社会风气好。
例子: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四方瞻仰,称为西方圣人。(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十一回)
故事: 传说很久以前一个妇人把给母亲治病的钱装进包袱,急匆匆回娘家看望母亲。过武阳镇时稍微歇息,不小心将包袱留在路边。过了很久才想起自己的包袱掉了,急得直哭,人们告诉她武阳镇的人是路不拾遗的,她赶忙回去找到了她的包袱。
路不拾遗的详细解释
【释义】
“路不拾遗”之“路”,典源作“道”。在路上看见别人的失物,不会据为己有。形容社会风气良好。#语本《战国策・秦策一》。
【典源】
#《战国策・秦策一》
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1]治[2],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3]强大,赏不[4]亲近,法及太子,[5]其傅。[6]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7]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
注解
[1]商君:商鞅(公元前390?—前338),姓公孙,名鞅,战国时卫人,或称“卫鞅”。少好刑名法术之学,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后入秦为相,说服秦孝公推行新法。秦国富强后,因功受封于商,号为商君。其人用法严苛,树敌众多,孝公卒,遂被车裂而死。
[2]秦:周朝国名。嬴姓,周孝王封伯益之后于秦,以为附庸。嗣后屡经迁徙,至秦襄公始立国。传至秦孝公时定都咸阳,国势日益富强,为战国七雄之一。迨始皇统一中国,乃代周而有天下。
[3]讳:避开、顾忌。
[4]私:偏爱、袒护。
[5]黥劓:音qíng yì,古代刑罚名。黥,在犯人面、额等处刺字涂墨。劓,将犯人鼻子割去。
[6]期年:一周年。期,音jī。
[7]兵革:指兵器及甲胄等军械装备。
参考
另可参考:《韩非子・内储说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典故】
“路不拾遗”原作“道不拾遗”。商鞅原本是卫国的贵族,喜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后公叔痤死,魏王不用,于是逃亡至秦国,得到秦孝公赏识,用为秦国宰相。商鞅治理秦国,实行变法,施行法令极其澈底,一切公正无私。惩治犯罪之人,不避强权贵族;奖赏有功者,也不会偏袒亲信。即使是太子犯法,也处罚其老师,施以黥劓之刑。新法施行一年后,路上有别人遗失的物品,大家都不会把它捡起来据为己有,人民对于不应得的东西,也不会任意地攫取,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军政方面,国家军备也显得十分强大,诸侯各国因此都很畏惧秦国。后来“路不拾遗”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于形容社会风气良好。“路不拾遗”的实际例子,分别在《韩非子・内储说下》及《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记载:孔子在鲁国的时候,把鲁国治理得很好。春秋时郑国的子产当了五年宰相,也把国家治理得很好。二者都让国家出现了“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
【书证】
- 01.汉・贾谊《新书・卷七・先醒》:“昔楚庄王即位,自静三年,以讲得失,……百姓富,民恒一,路不拾遗,国无狱讼。”
- 02.《晋书・卷一一三・符坚载记上》:“于是百僚震肃,豪右屏气,路不拾遗,风化大行。”
- 03.《三国演义》第八七回:“两川之民,忻乐太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 04.《警世通言・卷一九・崔衙内白鹞招妖》:“(崔丞相)在任果然是如水之清,如秤之平,如绳之直,如镜之明。不一月之间,治得府中路不拾遗。”
- 05.《醒世恒言・卷二四・隋炀帝逸游召谴》:“这首诗单表隋文帝篡周灭陈,奄有天下,一统太平,真个治得外户不闭,路不拾遗。”
- 06.《老残游记》第三回:“因为他办强盗办的好,不到一年竟有路不拾遗的景象,宫保赏识非凡。”
【用法】
语义不会捡拾路上失物,据为己有;形容社会风气良好。褒义。
类别用在“治安良好”的表述上。
例句
①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正是社会治安良好的最佳写照。
②这个地方的社会风气很好,人人路不拾遗,家家夜不闭户。
③官吏廉明,上行下效,这个地方确实已经达到路不拾遗的境界。
④就当前世道人心而言,能够做到路不拾遗的君子,恐怕为数不多。
⑤这个小镇的治安还算良好,居民虽然不能夜不闭户,最少大家路不拾遗。
路不拾遗的翻译
- no one picks up and pockets anything lost on the road(lost articles are always returned)
- 道(みち)で人(ひと)が落とした物をだれも拾(ひろ)わない
- на дороге не берут потерянног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