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绩(585--644):汉族,字无功,号东皋子,绛州(今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人,唐朝医生、著名诗人。
其兄王通,也是当时名医,绩尝任秘书正字,后借故辞归,专心以医药济人。出身官宦世家,是隋末大儒王通之弟,唐初诗人王勃是他的侄孙。王绩一生郁郁不得志,在隋唐之际,曾三仕三隐。心念仕途,却又自知难以显达,故归隐山林田园,以琴酒诗歌自娱。曾在隋代任秘书省正字,出任六合县丞,初唐时,曾官太乐丞,后弃官隐居于故乡东皋村,纵酒自适,其思想受道家影响甚深。所作诗多以爱酒为题材,盛赞嵇康、阮籍;以田园闲适情趣为内容,歌颂陶渊明,后人辑有《东皋子集》。
王绩自幼好学,博闻强记。隋开皇二十年(600年),只有15岁时便游历京都长安(今西安),拜见权倾朝野的大臣杨素,被在座公卿称为“神童仙子”。大业元年(605年),应孝廉举,中高第,授秘书正字。但他生性简傲,不愿在朝供职,改授扬州六合县丞。但因嗜酒误事,受人弹劾,被解职。其实,他并不看重官职,故感叹道:“网罗在天,吾且安之。”这时隋末大乱,他常和隐士仲长子光在一起饮酒赋诗,养鸟等均有研究。
王绩性情旷达,嗜酒如命。唐武德八年(625年),朝廷征召前朝官员,王绩以原官待诏门下省。按照门下省例,日给良酒三升。其弟王静问:“待诏快乐否?”回答说:“待诏俸禄低,又寂寞,只有良酒三升使人留恋。”待中陈叔达闻之,由三升加到一斗,时人称为“斗酒学士”。贞观初期,太乐署史焦革善酿酒,王绩自求任太乐丞。后因焦氏夫妇相继去世,无人供应好酒,于是弃官还乡。回到东皋后,他把焦革制酒的方法撰为《酒经》一卷;又收集杜康、仪狄等善于酿酒者的经验,写成《酒谱》一卷。在所居之东皋,为杜康建造祠庙,并把馈赠过美酒的焦革也供进庙中,尊之为师,撰《祭杜康新庙文》以记之。王绩因对现实不满,终于走上隐居之路,但有人以酒邀者,无不乐往。其《醉乡记》、《五斗先生传》、《酒赋》、《独酌》、《醉后》等诗文,均被太史令李淳风誉为“酒家之南董”。
除好酒外,王绩还好弹琴,曾“加减旧弄”,改编琴曲《山水操》,为世人所赏。又精于占卜算卦,兼长射覆。但最大成就在于诗歌,有《王无功文集》五卷本行世,被后世公认为是五言律诗的奠基人,扭转齐梁余风,为开创唐诗做出重要贡献,在中国诗歌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贞观十八年(644年),王绩病卒于家中。与陶潜的《自祭文》一样,生前已备有自撰志铭,并嘱家人薄葬。
“行云逐舞人”出自唐代王绩的《益州城西张超亭观妓(一作卢照邻诗,一作王勣诗)》,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xíng yún zhú wǔ rén,诗句平仄:平平平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