殛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卷别卷四下反切己力切頁碼第127頁,第5字續丁孫
殛
殊也。从𣦵亟聲。《虞書》曰:「殛鯀于羽山。」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卷别卷八反切己力反頁碼第328頁,第1行,第1字述
殊也。從歺,從亟聲。《虞書》曰:「殛鯀于羽山。」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卷别卷四下反切己力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647頁,第2字許惟賢第289頁,第2字
殊也。
段注殊謂死也。《廣韵》曰:殊陟輸切。殊殺字也。從歹。歹五割切。㦵同殊。據此知古殊殺字作殊,與誅責字作誅迥別矣。《周禮》。八曰誅。以馭其過。《禁殺戮》,禁暴氏,野廬氏皆云誅之。此誅責也。《公羊傳》。君親無將。將而誅焉。此殊殺也。當各因文爲訓。
从𣦵。从亟聲。
段注己力切。一部。
《虞書》曰:
段注《虞書》當作《唐書》。
殛鯀于羽山。
段注《堯典》文。此引經言假借也。殛本殊殺之名。故其字廁於殤殂殪㱳之閒。《堯典》殛鯀,則爲極之假借。非殊殺也。《左傳》曰:流四凶族。投諸四裔。《劉向》曰:舜有四放之罰。屈原曰:永遏在羽山。夫何三年不施。王注。言堯長放鯀於羽山。絕在不毛之地。三年不舍其罪也。鄭志。荅趙商云:鯀非誅死。鯀放居東裔。至死不得反於朝。禹乃其子也。以有聖功。故堯興之。尋此諸說。可得其實矣。《周禮》。廢。以馭其罪。注。廢猶放也。舜極鯀於羽山是也。此條《釋文》宋本極,紀力反可證。《洪範》。鯀則殛死。《釋文》。殛本又作極。《多方》。我乃其大罰殛之。《釋文》。殛本又作極。《左傳》昭七年。昔堯殛鯀於羽山。《釋文》。殛本又作極。《魯頌》。致天之屆。于牧之野。箋云:屆,極也。引書鯀則極死。又云:天所以罰極紂于商郊牧野。《正義》云:屆極,虞度,《釋言》文。《釋言》又云:極,誅也。武王致天所罰。誅紂於牧野。《定本》、《集注》皆云:殛紂於牧野。殛是殺。非也。此條宋本,岳本,元本皆不誤。《小雅》。後予極焉。毛曰:極,至也。鄭曰:極,誅也。《正義》云:極至,《釋詁》文。極誅,《釋言》文。合《魯頌・小雅》兩箋,兩《正義》觀之。則《釋言》之爲極誅甚明。今《爾雅》作殛誅也。葢誤。以《洪範》、《多方》殛字鄭皆作極例之。則知《周禮》注引極鯀於羽山。鄭所見尚書自是作極不作殛也。《說文》引殛鯀于羽山,作殛。疑是後人增之。若以引尚狟狟爲尚桓桓,引無有作𡚽爲無有作好例之。則引殛鯀爲極鯀,正是一例。鄭注《周禮》引遂覲東后,注《明堂位》引應𣍃縣𡔷。本經作肆,作田。則或本經作殛而引作極,亦注家有是例也。假殛爲極正如《孟子》假殺爲竄。鯀因極而死於東裔。韋注《晉語》云:殛,放而殺也。此當作放而死也。高注呂覽云:先殛後死。此當作先極後死。若呂覽副之以吳刀。《山海經》殺鯀於羽郊。則言之不從。不可信矣。然則馬注尚書,趙注《孟子》,韋注《國語》皆云殛,誅也何也。曰此皆用《釋言》極誅也之文。謂正文殛當作極也。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㦵也。「殛鯀于羽山」,即今之充軍。此有二義:⑴極刑處死。⑵極邊充軍。
「殛鯀于羽山」亦作「極鯀于羽山」,其實作殛亦可,殛與誅同,不必殺,僅討之而已。「竄三苗」亦作𥻦同。
「殛鯀于羽山」之殛猶今言「發極邊充軍」也。凡窮迫之使無路可走者皆曰極。此有二義:⑴極刑處死。⑵極邊充軍。
殛字的相关索引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251頁,第5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334頁,第7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262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166頁,第10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158頁,第16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563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971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2289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816頁,第3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100頁,第7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162頁,第10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1258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4391頁【補遺】第16657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838頁,第1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333頁【崇文】第1329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488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173頁,第1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四冊,第381頁,第2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419頁,第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