㝵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卷别卷二下反切多則切頁碼第57頁,第9字續丁孫
𢔶
異體𢔨、得
行有所得也。从彳㝵聲。
䙷
異體㝶、𠭁、㝵
古文省彳。
附注羅振玉《增定殷虛書契考釋》:「(甲骨文)从又持貝,得之意也。或增彳。許書古文从見,殆从貝之譌。」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卷别卷四反切多則反頁碼第165頁,第3行,第1字述
行有所得。從彳䙷聲。
反切………頁碼第165頁,第3行,第2字述
古文省彳。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卷别卷二下反切多則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306頁,第4字許惟賢第137頁,第10字
行有所㝵也。
段注㝵各本作得誤。今正。《見部》曰:䙷,取也。行而有所取。是曰得也。《左傳》曰:凡獲器用曰得。
从彳。䙷聲。
段注多則切。一部。
古文省彳。
段注按此字已見於《見部》。與得並爲小篆。義亦少異。
白话解释
得,远行探索而有所获。字形采用“彳”作边旁,采用“”作声旁。,这是古文写法的“得”字,省略了“彳”。
字形解说
甲骨文字形從又(或作爪)持貝,表示獲得財貨寶物之意;或加彳,成為從彳、?聲。彳為道路,引申為行走,作為形符,表示義與行走有關;?為獲得財貨寶物,於此作為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二者相合,正示行有所得的意思。金文構形與甲骨文相同,只是「」形將其中的「貝」略變作「」,與「目」、「見」形近,而為戰國以後字形所本。戰國楚系文字將甲、金文的「貝」改作「目」,並省去「彳」形;秦系文字則將貝下的「又」改為「寸」。「寸」與「又」同為手,義可相通,成為從彳、聲的構形。篆文據秦系文字而將「」訛改作「䙷」,已不見「手持貝」的初形本義了。隸書、楷書將篆文的「見」隸變作「旦」,形訛更甚。《說文》另收有從寸從見之古文,「見」亦是「貝」之誤。在六書中,手持貝的字形屬於異文會意;從彳、?(䙷、㝵)聲的字形,則屬於形聲兼會意。
得字的相关索引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110頁,第14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64頁,第3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135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78頁,第1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72頁,第13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253頁,第2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438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1096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381頁,第4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45頁,第14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78頁,第14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594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2626頁【補遺】第16381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831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65頁【崇文】第65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224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131頁,第1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二冊,第506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213頁,第3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