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徒故切頁碼第90頁,第19字續丁孫
度
法制也。从又,庶省聲。
附注段玉裁注:「寸、尺、咫、尋、常、仞皆以人之體為法。寸法人手之寸口……仞法伸臂一尋,皆於手取法,故从又。」
附注《說文新證》:「甲骨文从又持石,石亦聲。林義光《文源》謂本義當為『度量』。」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卷别卷六反切特路反頁碼第247頁,第3行,第2字述
法制。從又,庶省聲。
鍇注臣鍇曰:「布指知尺,舒肱知尋,故從手。」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徒故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463頁,第9字許惟賢第208頁,第15字
法制也。
段注《論語》曰:謹權量。審法度。《中庸》曰:非天子不制度。今天下車同軌。古者五度。分寸尺丈引謂之制。《周禮》。出其淳制。天子巡守禮。制幣丈八尺。純三咫。純謂幅廣。
从又。
段注周制,寸尺咫尋常仭皆以人之體爲法。寸法人手之寸口。咫法中婦人手長八寸。仭法伸臂一尋。皆於手取法。故從又。
𢉙省聲。
段注徒故切。五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法制。古人尺寸多取人手寸口。
从又者,人手也。法制,取法于人手之長短。
法制也。古者尺寸多取人手寸口,故从又。
法制也。古者尺寸多取人手寸口。
白话解释
度,法制依据。字形采用“又”作边旁,采用省略了“四点底”的“庶”作声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字形從又、石聲。從又,像以手度物;從石,聲兼義,指所度量的對象。從戰國文字到楷書,字形改為從又、庶省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度字的相关索引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179頁,第10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251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198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122頁,第11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116頁,第6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412頁,第3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705頁,第3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1653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601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73頁,第4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122頁,第3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904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3491頁【補遺】第16518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1759頁,第1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248頁【崇文】第989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351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211頁,第1字 |
18 | 章授筆記 | 第133頁,第5字 |
19 | 古字詁林 | 第三冊,第456頁,第1字 |
20 | 古字釋要 | 第313頁,第2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