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祥吏切頁碼第95頁,第9字續丁孫
寺
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𡳿聲。
附注林義光《文源》認為金文「寺」「从又,从之。本義為持。又,像手形,手之所之為持也。之,亦聲。《邾公牼鐘》『分器是持』,《石鼓》『秀弓持射』,持皆作寺。」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卷别卷六反切辭伺反頁碼第256頁,第6行,第1字述
廷也,有法度者也。從寸之聲。
鍇注臣鍇曰:「守,寺也;寸,法度也。」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祥吏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482頁,第1字許惟賢第216頁,第2字
廷也。
段注《廴部》曰:廷,朝中也。《漢書》注曰:凡府庭所在皆謂之寺。《釋名》。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内。《廣韵》。寺者,司也。官之所止有九寺。按《經典》假寺爲侍。《詩・瞻卬》傳曰:寺,近也。《周禮》注曰:寺之言侍也。凡禮,詩,《左傳》言寺人皆同。若漢西域白馬駝經來。初止於鴻臚寺。遂取寺名。初置白馬寺。此名之不正者也。
有法度者也。从寸。
段注《考工記》曰:市朝一夫。注云:方各百步。知天子三朝各方百步其諸侯大夫之制未詳。步必積寸爲之。言法度字多從寸。《又部》曰:度,法制也。
𡳿聲。
段注祥吏切。一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其本義當為太監所住之處,引申為庭。
白话解释
寺,官府、朝廷,即拥有执法权的地方。字形采用“寸”作边旁,采用“之”作声旁。
字形解说
此字始見於篆文,從寸、㞢(ㄓ zhī)聲。從「寸」,表示與法度有關;「㞢」表示音讀。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後來隸書、楷書「㞢」變為「士」。
寺字的相关索引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188頁,第4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259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206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126頁,第12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121頁,第1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429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735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1718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623頁,第3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76頁,第7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126頁,第1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935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3591頁【補遺】第16534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631頁,第1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255頁【崇文】第101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364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234頁,第1字 |
18 | 章授筆記 | 第139頁,第4字 |
19 | 古字詁林 | 第三冊,第579頁,第1字 |
20 | 古字釋要 | 第327頁,第1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