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 第448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193頁,第21字
標點整理本: 第121頁,第9字
古文: 𪛋
音《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尺亮切,音厰。
《說文》:導也。
《玉篇》:《禮記》曰:一唱而三歎。
〇〔按〕〈樂記〉今本作倡。
例又,《廣韻》:發歌也。
例《廣韻》亦作誯,《集韻》亦作昌。
注解
〔唱〕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丑集上,康熙部首是口部。
〔唱〕字拼音是chàng,左右结构,可拆字为口、昌,五行属金。
〔唱〕字造字法是形声。从口,昌声。“唱”字经传以“倡”为之。本义是领唱。
〔唱〕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chàng] ⑴ 依照乐(yuè ㄩㄝˋ)律发声⑵ 高呼,大声叫⑶ 歌曲⑷ 古同“倡”,倡导。⑸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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