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离诗·犬离主》是唐代薛涛创作的一首诗词。诗人以一只狗的视角叙述了自己被分离主人的遭遇,表达了无辜受害的悲苦心情。
诗词的中文译文:
我已驯服朱门数载,
毛发洁净,让主人疼爱。
无缘无故咬了亲情的客,
却无法躺在红丝毯上长眠。
诗词传达的诗意是,主人对宠物狗的爱护与狗对主人的依恋,以及在被主人弃之门外后的无奈和痛苦感。诗人通过狗的视角,将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和互动描绘得深入细腻。
这首诗词写出了宠物狗的忠诚和无辜受害的心情。诗中的“朱门”指的是高门显贵的家庭,诗人用“朱门”代表主人的地位和家庭的温暖。狗一直在朱门生活多年,被主人疼爱和宠幸,毛发洁净是主人对其优待的体现。然而,无缘无故狗却咬了亲情的客人,结果被赶出家门,失去了主人的呵护和爱抚,无奈地在门外无处安眠。
这首诗词通过狗儿的视角,反映出动物对人类情感的寄托和依赖,以及对人类所造成伤害的无辜。宠物狗代表着人与动物的情感关系,给人们思考和反思人与动物之间的互动提供了启示。整首诗抒发了主人与宠物之间那种深厚情感的悲伤和无奈,表达出狗儿被分离主人后的心情,引起读者对人性与动物关系的思考。
这首诗具有深刻的意义,通过狗的形象和视角,揭示了主人与宠物的情感纽带和交流,以及人类对动物所触发的不良后果。同时,诗人通过揭示动物的无辜受害和无奈,向读者反思尊重生命、珍视动物的权益等方面提出了警示和感召。
驯扰朱门四五年,毛香足净主人怜。无端咬著亲情客,不得红丝毯上眠。
薛涛(约768~832年),唐代女诗人,字洪度。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因父亲薛郧做官而来到蜀地,父亲死后薛涛居于成都。居成都时,成都的最高地方军政长官剑南西川节度使前后更换十一届,大多与薛涛有诗文往来。韦皋任节度使时,拟奏请唐德宗授薛涛以秘书省校书郎官衔,但因格于旧例,未能实现,但人们却称之为“女校书”。曾居浣花溪(今有浣花溪公园)上,制作桃红色小笺写诗,后人仿制,称“薛涛笺”。成都望江楼公园有薛涛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