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卢嵩,枉书称日暮无马不赴,以诗答》是唐代诗人韦应物所写的一首诗。诗意表达了对待友人约定见面的坚持和期许。
诗中的卢嵩是友人的名字,韦应物表示自己愿意虚假地记录日落时间以便及时赶到,以此对友人表达自己枉费心思的意愿。韦应物期待友人能够按时赴约,但也提醒友人不要太过着急,因为南路上还有许多人没有过去,日落也还未到。
诗中的庭前倚杖、花里独留樽的描述描绘出诗人在等待友人的过程中的心情。虽然诗人没有马车,但仍然坚信友人会来,因为他知道友人的马车是短辕的(短辕指马车驾驶杆的长度)。
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坚持守时、珍视友谊的情感。尽管诗人自己没有马车,但他仍然期待友人能按约定来,表达了他对友谊的珍视和对友人的信任。诗人用简洁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情感,文字间透着真挚和坚定。
佳期不可失,终愿枉衡门。南陌人犹度,西林日未昏。庭前空倚杖,花里独留樽。莫道无来驾,知君有短辕。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