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译文:送张卿郎君赴硖石尉
卿家送爱子,愁见灞头春。
草羡青袍色,花随黄绶新。
县西函谷路,城北大阳津。
日暮征鞍去,东郊一片尘。
诗意:这首诗是岑参写给他的朋友张卿的送别诗。诗中描绘了岑参送别张卿的情景。岑参在诗中表达了自己对张卿的思念之情,以及对他的祝福和送行之意。
赏析: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描绘了送别的场景,表达了诗人的情感和祝福之意。首句“卿家送爱子,愁见灞头春”,表达了诗人对张卿的关切和思念之情。灞头春指的是灞河畔的春天,诗人愁见灞头春表示他不舍得与张卿分别。
接下来的两句“草羡青袍色,花随黄绶新”,用草和花来比喻张卿,表达了诗人对他的赞美和祝福。青袍和黄绶是古代官员的服饰,草羡青袍色表示草羡慕张卿的官职和地位,花随黄绶新表示花儿随着张卿的黄色绶带而开放,象征着他的新职位和新的开始。
接下来的两句“县西函谷路,城北大阳津”,描绘了张卿出发的路线和目的地。函谷路是古代重要的交通要道,大阳津是一个渡口,表示张卿要经过这些地方去往硖石尉。
最后两句“日暮征鞍去,东郊一片尘”,表达了张卿的离去。日暮征鞍去表示张卿在傍晚时分骑马出发,东郊一片尘表示他离开后留下的尘土,象征着他的离去和别离之情。
整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诗人的情感和祝福之意,通过描绘送别的场景,展示了作者对张卿的深情厚意。
卿家送爱子,愁见灞头春。草羡青袍色,花随黄绶新。县西函谷路,城北大阳津。日暮征鞍去,东郊一片尘。
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