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张卿郎君赴硖石尉》诗意:这首诗是岑参送别自己的爱子张卿郎君赴硖石(即硖石县,位于今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担任尉的场景。诗中表达了诗人对儿子的思念之情,以及儿子奔赴边疆任职的决心和勇气。
中文译文:
卿家送爱子,愁见灞头春。
爱子将离家,我心忧伤如灞河头的春天。
草羡青袍色,花随黄绶新。
郎君身披青袍,像青草一样嫉妒他的身份;花儿随着黄色的腰带一起绽放。
县西函谷路,城北大阳津。
硖石县西是函谷关的道路,城北有大阳津。
日暮征鞍去,东郊一片尘。
太阳渐渐落下,儿子战马上路去,东郊升起一片尘土。
赏析:
这首诗以叙事的方式表达了岑参对儿子的别离之情,从他们家送别儿子的场景开始,以及儿子离家奔赴硖石县担任尉的细节。诗中以对春天的描写来表达诗人对儿子离去的痛苦之情,灞河头的春天象征着美好的家庭和岁月,岑参愁见这样美好的春天和家庭将不再完整。草和花的比喻暗示了郎君的高贵身份,青袍和黄绶是唐代官员的礼服,诗人将儿子的离去与官职的荣耀联系在一起。最后,诗人描写了儿子离家的场景,他乘马征程东郊,太阳下山,扬起一片尘土,这一系列动态的描写展示了儿子踏上旅程的决心和勇气。
整首诗表达了诗人作为一个父亲的思念和担忧之情。儿子离家去担任尉的职位,意味着他将面临危险和艰辛,而诗人的担忧和思念是合情合理的。诗中通过对春天、官职和离别的描写,展现了诗人深深的父爱和对儿子的期望,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对唐代边疆官员艰难命运的反思。这首诗凭借细腻的情感描写以及细致的场景描绘,展现了岑参才华横溢的写作能力和对人情冷暖的敏感洞察力。
卿家送爱子,愁见灞头春。草羡青袍色,花随黄绶新。县西函谷路,城北大阳津。日暮征鞍去,东郊一片尘。
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