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隐寺送阎判官还江州》是唐代诗人皇甫冉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描写了与阎判官分别时的离愁别绪。
诗意:诗人皇甫冉以秋天的离别为引子,表达了自己与阎判官的分别之痛。在诗的开头,诗人笔下的寺院向东方的林泽之间传出了离别的哀愁。他与阎判官共同明白,彼此的道路都漂浮在浮云之上,生活在尘世之外。然而,此时他还是留恋于僧房中的坠叶时光。在第二联,诗人表达了对江州的思念。长江九派、寒岭四之黄、雁向新塞这些地名点明了诗人想念江州的深情。
中文译文:
离别那逢秋气悲,
东林更作上方期。
共知客路浮云外,
暂爱僧房坠叶时。
长江九派人归少,
寒岭千重雁度迟。
借问浔阳在何处,
每看潮落一相思。
赏析:这首诗词以离别为主题,表达了诗人对离别的痛苦和对地方的思念之情。诗人通过秋天的景色和自然景观,以及地理地貌的描绘,将自己的情感转达出来。整首诗以古朴的语言,表达了人在离别时的无奈和对故土的眷恋之情。在对离别的描写中,诗人善于通过自然景物的描绘来表达内心的情感,让读者感受到他对离别的痛苦和思念之情。
整篇诗以写景和感情交织,使得离别之情更加真实动人。通过诗人的描写,读者可以感受到离别的痛苦和思念之情,对故土的眷恋之情也在诗中得以表达。整首诗流畅自然,意境深远,给人以深深的感动和思索。
离别那逢秋气悲,东林更作上方期。共知客路浮云外,暂爱僧房坠叶时。长江九派人归少,寒岭千重雁度迟。借问浔阳在何处,每看潮落一相思。
皇甫冉,字茂政。约唐玄宗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出生,卒于唐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润州(今镇江)丹阳人,著名诗人。先世居甘肃泾州。天宝十五年进士。曾官无锡尉,大历初入河南节度使王缙幕,终左拾遗、右补阙。其诗清新飘逸,多飘泊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