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逢窦巩同宿,寄江陵韦协律》是唐代陆畅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描述了陆畅在陕州与窦巩相遇并同宿的情景,并借寄托之辞向江陵的韦协律表达感慨之情。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共出丘门岁九霜,
相逢凄怆对离觞。
荆南为报韦从事,
一宿同眠御史床。
诗意:
诗的第一句“共出丘门岁九霜”表达了诗人陆畅与窦巩共同离开家乡已经度过了九个寒冬,彼此的心情倍感凄凉。诗的第二句“相逢凄怆对离觞”描绘了两人相逢时的凄凉情景,共饮酒杯的时候内心感到悲伤。
接下来,诗人提到了韦协律,他是陆畅在江陵的朋友。诗的第三句“荆南为报韦从事”表示陆畅在荆南地区为了向韦协律表达感激之情。最后一句“一宿同眠御史床”描绘了陆畅与窦巩同宿在御史的床上过夜的情景。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描绘了陆畅与窦巩相逢的情景,通过对岁月流转和离别的描写,表达了离乡背井的苦楚和相逢别离的伤感之情。诗中通过对韦协律的提及,展示了陆畅的感激之情,同时也凸显了友情的珍贵和深厚。
整首诗词情感真挚,用字简练,通过对时间和空间的描绘,将读者带入了作者的内心世界。它表达了作者在异乡漂泊时对故乡和朋友的思念之情,同时也展示了人情世故和友情的珍贵。这首诗词通过深情的文字,唤起了读者对人世间温情和行旅中的忧思的共鸣,具有一定的触动力和感染力。
共出丘门岁九霜,相逢凄怆对离觞。荆南为报韦从事,一宿同眠御史床。
陆畅(约公元820年前后在世)字达夫,吴郡吴县(今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宪宗元和末年前后在世。初居蜀,尝为蜀道易一诗以美韦皋。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登进士第。时皋已没,有与之不悦者,诋所进兵器皆镂“定秦”字。畅上言“定秦”乃匠名,由是议息。为皇太子僚属。云安公主出降,畅为傧相,才思敏捷,应答如流。因吴语为宋若华所嘲,作《嘲陆畅》一诗。后官凤翔少尹。陆畅所作诗,全唐诗录存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