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琵琶》是唐代文学家罗隐所创作的一首诗。诗中描述了一位闲适宴会散场后,偶然间听到一位在梧桐树阴下弹奏琵琶的人,引发了思考和情感的波动。
诗的中文译文如下:
香杯酒散思散地,偶尔听到梧桐树阴下的音乐。
这首曲子都充满了怨恨,楼上的人们却毫不知道你是谁。
这首诗意蕴含着浓厚的忧思和愁怨之情。首先,形容宴席散场后的情景,人们离散而去,思绪渐渐泛起。接着,诗人不经意地听到了悠扬的琵琶声,传来一种深深的悲怨和无奈。琵琶音乐中的恨意,矛盾于饮乐之间的欢愉,使人感到一种迷茫和困惑。
在这首诗中,诗人将琵琶音乐与人们的心境对比,表达对现实中的盲目与麻木的不满。人们在享受酒宴的同时,对于琵琶的音乐和那其中所蕴含的恨意却毫不知情。这种对琵琶音乐的无知和漠视,暗示了社会对于真实情感的忽略,以及人们对于内心自省的缺乏。
罗隐以简洁的表达和对比手法,揭示了人们对于内心世界的无觉察,以及真实情感的被忽视。他通过音乐的方式,传递了对于现实中麻木与冷漠的不满,并反思人们应该更加关注内心世界和真实情感的表达与理解。这首诗给人以深思,引发读者思考人性和情感生活的根本问题。
香筵酒散思朝散,偶向梧桐暗处闻。大底曲中皆有恨,满楼人自不知君。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