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洪正师》是唐代诗人罗隐创作的一首诗。诗人将自己的思念之情表达给洪正师,同时也借此表达了自己的内心感受与困惑。诗中,罗隐将自己的处境比喻为寄人梦中,因为他多年来一直困于南方的杜踐南阳,无法离去。作者以自身为例,表达了对名利的淡漠态度和对人生境遇的无奈。
诗词的中文译文是:寄给洪正师。蹇浑成迹已经滞留杜南多年,价格虽然轻微,比起残废早已不知过了多少次。曹公对待鸡肋心怀不满,仲叔看待猪肝则感到惋惜。约定之后应该商议离开这个地方,接近禅庵之处。
这首诗描绘了诗人在南方滞留多年的情景,以洪正师为借口表达了自己的困境。诗中使用了鸡肋和猪肝的比喻,表达了作者对名利的淡漠态度。诗中的“价轻犹有二,足刖已过三”使人感受到时间的流逝和作者的痛苦。最后一句“会应谋避地,依约近禅庵”则表达了作者渴望离开困境,远离尘嚣,向往禅宗的心境。
整首诗的诗意在于揭示了作者在名利之外对于人生和境遇的思考。诗中掺杂了对名利的无奈与对禅宗的向往,显示出作者对人生的疑惑和渴望。诗中采用了对比和比喻的手法,使诗意更加丰富。整首诗的情感真挚而深沉,反映了作者内心的痛苦和对解脱的渴望。
寄蹇浑成迹,经年滞杜南。价轻犹有二,足刖已过三。鸡肋曹公忿,猪肝仲叔惭。会应谋避地,依约近禅庵。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