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沈光侍御赴职闽中》是唐代诗人罗隐创作的一首送别诗。诗人以送行者的身份,抒发对沈光侍御的敬意和祝福。
诗中描写了沈光侍御赴闽中任职的情景。诗人认为沈光侍御的职位应该居于右侧,意味着他的地位高规重;全家一同出帝都相送,表示诗人对沈光侍御的赞美和敬仰。接下来,诗人用雪和霜来象征沈光侍御的职务优美和权威;而吴潮和建水则象征沈光侍御前途辉煌和充满挑战。
最后两句表达了诗人对沈光侍御的祝福。延平指的是沈光侍御的目的地,而风雨和腾骧则暗示着未来充满了风风雨雨,但也带来了机遇和成长的机会。整首诗表达了诗人对沈光侍御前程的祝福和对他的美好未来的期望。
中文译文:
未至应居右,全家出帝乡。
礼优逢苑雪,官重带台霜。
夜浦吴潮吼,春滩建水狂。
延平有风雨,从此是腾骧。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以送别的方式表达了对沈光侍御的敬意和祝福,同时展示了他的职位高贵和前途光明。诗中运用了雪和霜、吴潮和建水等自然景物来象征沈光侍御的职务和前程。通过这种比喻手法,诗人以朴素而独特的语言形象地描绘了沈光侍御未来的光明和挑战。
诗歌行文流畅,意境深远,展示了唐代送别诗的典型特点。通过抒发对沈光侍御的敬意和祝福,诗人也传递了一种对人生变迁和别离的思考。整首诗情感真挚,寄托了对美好未来的期望和祝福,体现了唐代诗人智慧和情感的并蓄。
未至应居右,全家出帝乡。礼优逢苑雪,官重带台霜。夜浦吴潮吼,春滩建水狂。延平有风雨,从此是腾骧。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