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方干处士二首》是唐代诗人唐彦谦创作的一首诗。该诗共有两首,表达了对方干处士的哀悼之情。
第一首诗的中文译文大致为:不以高名自居,却终究成就了高洁如玉的品行。在与前辈的交往中,他的言辞无不显示出与今人截然不同的风采。别号为鸣雁,在他留下的著作中可感受到对得到麟典奖赏的表达感慨。他的衣袋靠自个儿整理,只着古衣巾。他的去世并不能与他人相提并论,因此何来可用来吊唁他的诗呢。他在文学上以务实自持著称,没有接受官职。在东野相別以後,荀令岗的才学就再也无法施展。在青山中葬有这位隐士墓,而沧海间的文士们也为他落泪。我们不该盲然哭泣相濡以沫,历史上对私人的追尊也并非前所未闻。
第二首诗的中文译文大致为:这位隐士与他的友人在一起时,不要过度悲伤。在私下里追忆的时候,他早已被人称谓过了。方干处士的离世引起了文人学士们的泪水,而他的坟墓就在青山上。唤他的别号是天地灵官那前后一再传扬的鸣雁。
不谓高名下,终全玉雪身。交犹及前辈,语不似今人。别号行鸣雁,遗编感获麟。敛衣应自定,只著古衣巾。不比他人死,何诗可挽君。渊明元懒仕,东野别攻文。沧海诸公泪,青山处士坟。相看莫浪哭,私谥有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