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父》是唐代陆子创作的一首诗词,描写了陆子受到他人嘲笑和质疑的遭遇,表达了他不被理解和认可的无奈情感。
嘲,指被人讥笑、取笑;父,这里指陆子。诗中的陆子自嘲自愧,感叹自己的无能和力不从心。他坦言自己在辩论的时候,在言辞之间没有游刃有余的技巧,无法灵活运用语言打动别人,只是笨拙地执着于一些表面的言辞,因此只有“笔头无力”,表现出他的辞令不佳。
接下来,陆子又描述了自己在一次辩论中受到长时间争辩的困扰。他说自己“一朝受辞讼,十日判不竟”,这指的是他参与了一个持续了十天的口舌之争,最终却没有得到解决和判决。陆子通过这样表示自己在辩论中的无能和失败,以及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有限。
整首诗词以嘲讽的方式,自嘲自愧地揭示了陆子的本领不济和无力以对。通过讽刺自己,陆子表达了他在辩论和理解上的困境,呈现了他感到痛苦和无奈的内心状态。
这首诗词展示了陆子的自省和自嘲,凸显了他对自己能力的无力和困扰。虽然表达了作者的苦闷,但也反映了唐代士人面对社会压力和期望的焦虑,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
陆馀庆,笔头无力觜头硬。一朝受辞讼,十日判不竟。(先是人有嘲陆者云:说事则喙长三寸,判事则手重五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