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伤娉娉)》是宋代晁补之所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彩云容易散,琉璃易碎。回忆往事,心都快要碎了。只有人世间十三岁的时候才会这般痛苦。百花已经盛开完毕,唯独丁香还在独自开放。我恨春风,因为它把我和春草的美名都抛弃了。在小园子里,幽静的栏杆成了我常常经过的地方。我怨恨春草,因为它没有珍惜美好的名誉。蝴蝶围绕着罗裙,却不敢停在上面。芳香已残,烛光渐熄,微风轻轻触碰着帷幕,仿佛在说娇颦的容颜。
诗意:
《青玉案(伤娉娉)》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少女的悲伤和忧愁。诗人通过具象的描写表达了彩云易散、琉璃脆弱的意象,寄托了少女心中的脆弱和易碎。诗中表达了对青春美好时光的回忆和对逝去时光的惋惜,以及对自身境遇的痛苦和不满。整首诗流露出对逝去时光和美好事物的怀念,以及对生命中的痛苦和无奈的感叹。
赏析:
《青玉案(伤娉娉)》以纤细的笔触勾勒出了少女的心境和情感。诗中使用了丰富的意象和细腻的描写,将少女的内心世界与自然景物相融合,形成了一幅幅细腻而富有情感的画面。彩云易散、琉璃脆弱的形象揭示了少女脆弱而易受伤的内心状态,表达了对瞬息即逝的美好时光的遗憾和无奈。诗中的丁香、春草、蝴蝶等意象,通过对自然生命的描绘,增添了诗词的美感和情感色彩。整首诗以细腻、温柔的语言展现了少女的悲伤和痛苦,引发读者对生命短暂和美好逝去的思考。通过对青春的追忆和对逝去时光的慨叹,诗人展现了对生命的珍惜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呈现出一种深沉而富有感染力的情感意境。
彩云易散琉璃脆。念往事、心将碎。只合人间十三岁。百花开尽,丁香独自。结恨春风里。小园幽槛经行地。恨春草佳名谩抛弃。簇蝶罗裙休将施,香残烛烬,微风触幔,仿佛娇颦是。
晁补之(公元1053年—公元1110年),字无咎,号归来子,汉族,济州巨野(今属山东巨野县)人,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为“苏门四学士”(另有北宋诗人黄庭坚、秦观、张耒)之一。曾任吏部员外郎、礼部郎中。 工书画,能诗词,善属文。与张耒并称“晁张”。其散文语言凝练、流畅,风格近柳宗元。诗学陶渊明。其词格调豪爽,语言清秀晓畅,近苏轼。但其诗词流露出浓厚的消极归隐思想。著有《鸡肋集》、《晁氏琴趣外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