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父词(六之六)译文及注释

渔父词(六之六)朗读

《渔父词(六之六)》是宋代诗人周紫芝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花姑溪上鹭鸶滩,
辜负渔竿二十年。
无可载,不抛官。
携取全家去不难。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一个渔父在花姑溪上的鹭鸶滩边的景象。渔父在这里度过了二十年的时光,但他感到自己对渔竿的操持并没有取得什么成就。尽管如此,他并不放弃官职,因为他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骄傲的东西。最后,他决定带着全家离开这里,寻找更好的生活。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渔父内心的无奈和追求更好生活的决心。作者通过描述花姑溪上的鹭鸶滩和渔父的境遇,展现了一个普通人对自身价值和生活境况的思考。

首句"花姑溪上鹭鸶滩"描绘了渔父所在的环境,给读者带来了一幅自然景色的画面。接下来的两句"辜负渔竿二十年"表达了渔父对自己渔业生涯的失望和无奈。他感到自己二十年来并未取得什么成就,对这段时间的付出感到辜负。

接着的"无可载,不抛官"表明渔父虽然对自己的渔业事业不满,但他并不放弃自己的官职。这里的"无可载"可以理解为渔父认为自己在渔业上没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成就。他坚持保留官职,可能是因为他认为官职提供了一定的稳定和保障。

最后两句"携取全家去不难"表达了渔父决定离开这里,带着全家寻找更好生活的决心。他相信离开目前的环境,带着家人寻找新的机遇并不是一件难事。

整首诗词通过渔父的境遇和他决心改变现状的态度,表达了普通人对生活的思考和追求更好生活的渴望。通过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诗词使读者在感受渔父的心情的同时也引发了对自身生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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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紫芝

周紫芝(1082-1155),南宋文学家。字少隐,号竹坡居士,宣城(今安徽宣州市)人。绍兴进士。高宗绍兴十五年,为礼、兵部架阁文字。高宗绍兴十七年(1147)为右迪功郎敕令所删定官。历任枢密院编修官、右司员外郎。绍兴二十一年(1151)出知兴国军(治今湖北阳新),后退隐庐山。交游的人物主要有李之仪、吕好问吕本中父子、葛立方以及秦桧等,曾向秦桧父子献谀诗。约卒于绍兴末年。著有《太仓稊米集》、《竹坡诗话》、《竹坡词》。有子周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