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花阴(再用前韵)》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是陈亮。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我的名字未曾被刻在慈恩寺上,
却有人将我的山林意境表达出来。
且让我们一同举杯欢饮,
不必理会外界的议论,无需轻忽我们的事情。
可怜那些被风月迷倒的人,
他们不知道花前的醉意。
请珍重主人的情谊,
听说当年宴会上有着红妆的妓女。
诗意及赏析:
《醉花阴(再用前韵)》描绘了作者陈亮与朋友们在花阴下饮酒作乐的情景。诗中表达了对自由自在的山林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同时也对世俗的琐事和眼前的名利不屑一顾。作者以饮酒作为一种放松和忘却世俗纷扰的方式,与好友们一同欢聚,不受他人的评判和干扰。
诗中的“风月”指的是世间的美好和娱乐,而“花前醉”则是对这种美好生活的追求,作者认为这样的生活才是可贵的。他表示可怜那些被风月所迷倒的人,他们忽略了花前的真正醉意,只看到了表面的娱乐和享受,无法真正领略到山林生活的闲适与宁静。
最后两句表达了作者对主人的重视和感激之情,并提及了当年宴会上的红妆妓女,暗示了那个时代的繁华和美好。
整首诗旨在表达作者对自由自在、追求内心真实感受的山林生活的向往,对世俗名利的不屑和对纯粹美好的追求。通过描绘饮酒作乐的情景,诗中融入了对人生的思考和对现实的批判,展示了陈亮独立风格的诗人情怀。
姓名未勒慈恩寺。谁作山林意。杯酒且同欢,不许时人,轻料吾曹事。可怜风月於人媚。那对花前醉。珍重主人情,闻说当年,宴出红妆妓。
陈亮(1143—1194)原名汝能,后改名陈亮,字同甫,号龙川,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婺州以解头荐,因上《中兴五论》,奏入不报。孝宗淳熙五年,诣阙上书论国事。后曾两次被诬入狱。绍熙四年光宗策进士第一,状元。授签书建康府判官公事,未行而卒,谥号文毅。所作政论气势纵横,词作豪放,有《龙川文集》《龙川词》,宋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