鹑之奔奔翻译及注释
翻译
鹌鹑尚且双双飞,喜鹊也是成双对。这人心地不善良,为何以他为兄长。
喜鹊尚且成双对,鹌鹑也是双双飞。这人丝毫没良心,为何把他当国君。
注释
⑴鄘(yōng):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汲县北。
⑵鹑:鸟名,即鹌鹑。大如小鸡,头细而无尾,毛有斑点。奔奔:跳跃奔走。
⑶鹊:喜鹊。彊(qiáng)彊:翩翩飞翔。奔奔、彊彊,都是形容鹑鹊居有常匹,飞则相随的样子。
⑷无良:不善。
⑸我:“何”之借字,古音我、何相通。一说为人称代词。
⑹君:君主,一说君子。
鹑之奔奔鉴赏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均以“鹑之奔奔”与“鹊之强强”起兴,极言禽兽尚有固定的配偶,而诗中男主人公的行为可谓腐朽堕落、禽兽不如,枉为“兄”“君”。全诗两章只有“兄”“君”两字不重复,虽然诗人不敢不以之为“兄”、以之为“君”,貌似温柔敦厚,实则拈出“兄”“君”两字,无异于对男主人公进行口诛笔伐,畅快直切、鞭辟入里。
此诗作者可能是一位女子,她唾弃那被她尊重,却品德败坏的男人“鹑鹊之不若”。意思是鹑鹊尚知居则常匹,飞则相随的道理。而这位被她尊敬的男人,却败坏纲常,乱伦无道,肆意妄为,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而她却一直把他当作兄长、君子,岂知他并非谦谦善良之人,长而不尊,令她感到非常痛心。于是,她一怒之下,做诗斥之,以舒其愤。此诗的主旨应该立足于“女斥男”的根本之上。
全诗以比兴手法,告诫人们鹑鹊尚知居有常匹,飞有常偶,可诗中的“无良”之人,反不如禽兽,而作者还错把他当作君子一样的兄长。作者据此,将“无良”之人与禽兽对待爱情、婚姻的感情与态度,构成了一种强劲的反比之势,加强了诗歌的批判力量。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并没有直接对男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任何客观的描写,却能使其形象非常鲜明而且突出。这根源于诗歌文本所构筑出的剧烈而又异常强大的情感落差,此种落差来源于人与禽兽对待异性配偶的不同态度,这种态度的不同造成了这种巨大而有悬殊的逆向对比关系。从而使男主人公的恶劣形象直接迎面袭来,令人不寒而栗却又厌恶透顶。
诗歌上下两章前两句完全一样,只是位置发生了改变,却能给人造成一种回环与交错的感觉。每章后两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避免了反复咏唱时容易引起的单调的感觉。这对这种重章叠句的诗歌来说,应该是《诗经·国风》中的一种重要的艺术策略。
鹑之奔奔创作背景
这首诗的背景,古今学者多持讽刺诗之说,而对于诗歌的讽刺对象及诗的作者则有争论。历代学者多认为此诗为谴责、讽刺卫国国君而作,因宣姜与公子顽之相伴相随,有失美德,多为卫人讽刺,故有此诗。《毛诗序》谓此诗为“刺卫宣姜”之作,说“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若也”。《诗集传》基本赞同此说。魏源《诗序集义》《诗古微》、方玉润《诗经原始》、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黄节《诗旨纂辞》等认为诗中“兄”与“君”同指一人,均指卫宣公姬晋,作诗者当是卫宣公的庶弟左公子泄、右公子职。根据《史记·卫康叔世家》等书记载,卫宣公纳太子伋聘妻为妇,又听信谗言杀害了伋与伋的庶弟寿。今人金启华《国风今译》解释这首诗是“女子对坏男人的斥责”。樊树云《诗经全译注》在讽刺诗外另立新说,认为“这是一首对旧婚姻制度的控诉诗。一个女子看到鸟相追随、自由飞翔,联想到自己嫁给一个非出己愿的心地丑恶的丈夫,而作此诗。”藉诗意可以推测,此诗可能是一位被玩弄的女子遭受伪君子欺辱之后的愤恨之作;也可能是一位遭弃的妇人对其丈夫朝三暮四,甚至败坏天伦的行为的痛斥;或者是一位女子对其丧失道德的近亲兄长的唾骂;如若再生发一下,还有可能是一位妓女对自己所听信的一位善于游戏于花丛中的薄情男子的怨愤之作。
鶉之奔奔翻譯及注釋
翻譯
鵪鶉尚且雙雙飛,喜鵲也是成雙對。這人心地不善良,為何以他為兄長。
喜鵲尚且成雙對,鵪鶉也是雙雙飛。這人絲毫沒良心,為何把他當國君。
注釋
⑴鄘(yōng):中國周代諸侯國名,在今河南省汲縣北。
⑵鶉:鳥名,即鵪鶉。大如小雞,頭細而無尾,毛有斑點。奔奔:跳躍奔走。
⑶鵲:喜鵲。彊(qiáng)彊:翩翩飛翔。奔奔、彊彊,都是形容鶉鵲居有常匹,飛則相隨的樣子。
⑷無良:不善。
⑸我:“何”之借字,古音我、何相通。一說為人稱代詞。
⑹君:君主,一說君子。
鶉之奔奔鑒賞
全詩兩章,每章四句,均以“鶉之奔奔”與“鵲之強強”起興,極言禽獸尚有固定的配偶,而詩中男主人公的行為可謂腐朽墮落、禽獸不如,枉為“兄”“君”。全詩兩章隻有“兄”“君”兩字不重複,雖然詩人不敢不以之為“兄”、以之為“君”,貌似溫柔敦厚,實則拈出“兄”“君”兩字,無異於對男主人公進行口誅筆伐,暢快直切、鞭辟入裏。
此詩作者可能是一位女子,她唾棄那被她尊重,卻品德敗壞的男人“鶉鵲之不若”。意思是鶉鵲尚知居則常匹,飛則相隨的道理。而這位被她尊敬的男人,卻敗壞綱常,亂倫無道,肆意妄為,是一個禽獸不如的東西。而她卻一直把他當作兄長、君子,豈知他並非謙謙善良之人,長而不尊,令她感到非常痛心。於是,她一怒之下,做詩斥之,以舒其憤。此詩的主旨應該立足於“女斥男”的根本之上。
全詩以比興手法,告誡人們鶉鵲尚知居有常匹,飛有常偶,可詩中的“無良”之人,反不如禽獸,而作者還錯把他當作君子一樣的兄長。作者據此,將“無良”之人與禽獸對待愛情、婚姻的感情與態度,構成了一種強勁的反比之勢,加強了詩歌的批判力量。
全詩雖然隻有兩章八句,並沒有直接對男主人公的形象進行任何客觀的描寫,卻能使其形象非常鮮明而且突出。這根源於詩歌文本所構築出的劇烈而又異常強大的情感落差,此種落差來源於人與禽獸對待異性配偶的不同態度,這種態度的不同造成了這種巨大而有懸殊的逆向對比關係。從而使男主人公的惡劣形象直接迎麵襲來,令人不寒而栗卻又厭惡透頂。
詩歌上下兩章前兩句完全一樣,隻是位置發生了改變,卻能給人造成一種回環與交錯的感覺。每章後兩句,雖然隻有一字之差,卻避免了反複詠唱時容易引起的單調的感覺。這對這種重章疊句的詩歌來說,應該是《詩經·國風》中的一種重要的藝術策略。
鶉之奔奔創作背景
這首詩的背景,古今學者多持諷刺詩之說,而對於詩歌的諷刺對象及詩的作者則有爭論。曆代學者多認為此詩為譴責、諷刺衛國國君而作,因宣薑與公子頑之相伴相隨,有失美德,多為衛人諷刺,故有此詩。《毛詩序》謂此詩為“刺衛宣薑”之作,說“衛人以為宣薑鶉鵲之不若也”。《詩集傳》基本讚同此說。魏源《詩序集義》《詩古微》、方玉潤《詩經原始》、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黃節《詩旨纂辭》等認為詩中“兄”與“君”同指一人,均指衛宣公姬晉,作詩者當是衛宣公的庶弟左公子泄、右公子職。根據《史記·衛康叔世家》等書記載,衛宣公納太子伋聘妻為婦,又聽信讒言殺害了伋與伋的庶弟壽。今人金啟華《國風今譯》解釋這首詩是“女子對壞男人的斥責”。樊樹雲《詩經全譯注》在諷刺詩外另立新說,認為“這是一首對舊婚姻製度的控訴詩。一個女子看到鳥相追隨、自由飛翔,聯想到自己嫁給一個非出己願的心地醜惡的丈夫,而作此詩。”藉詩意可以推測,此詩可能是一位被玩弄的女子遭受偽君子欺辱之後的憤恨之作;也可能是一位遭棄的婦人對其丈夫朝三暮四,甚至敗壞天倫的行為的痛斥;或者是一位女子對其喪失道德的近親兄長的唾罵;如若再生發一下,還有可能是一位妓女對自己所聽信的一位善於遊戲於花叢中的薄情男子的怨憤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