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刘十九同宿(时淮寇初破)》
红旗破贼非吾事,
黄纸除书无我名。
唯共嵩阳刘处士,
围棋赌酒到天明。
中文译文:
红旗破贼非我所做,
黄纸抄写没有我的名字。
唯有和嵩阳的刘处士,
围棋赌博直到天亮。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与刘处士共宿一夜的情境。诗歌的创作背景是唐朝时期淮河地区发生的一次军事事件,贼寇破坏了城池。然而,诗人明确表示,他并没有参与这次战斗,也没有在黄纸上留下自己的功名。
诗中所提到的刘处士是指白居易的好友刘季述,他以嵩阳(今河南省嵩县)人为称号。在纷乱的时局之下,他们互相陪伴,度过了这个难熬的夜晚。
整首诗并没有强调战斗与战胜,而是通过在清静室内进行围棋和赌酒来抵挡外界的动荡和冲击。这种与外界的隔离,展示了作者及其朋友在世事纷扰中寻求内心平静与安宁的态度。
此外,诗歌中用“红旗破贼”与“黄纸除书”来对比,也增加了一种反差的意味。红旗破贼象征战乱与混乱,而黄纸除书则象征无名与默默无闻。通过对这两者的描述,诗人表达了自己的超脱和冷静。
总体来说,这首诗词通过简练而富有意象的语言,展示了作者在动荡时代中追求内心宁静的决心和态度。同时,诗歌也表达了作者与好友共同度过困难时刻的情感和友谊,包含着人情与淡泊的意味。
红旗破贼非吾事,黄纸除书无我名。唯共嵩阳刘处士,围棋赌酒到天明。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