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是一首宋代诗词,作者是寇准。这首诗词的内容是:"自怜野客都无著。"
这句诗词的中文译文可以是:"我自怜悯,作为一个野外旅人,一无所获。"
这首诗词表达了诗人的自我怜悯之情,他自称为一个野外旅人,却感到自己一无所获。这里的"野客"指的是独自旅行的人,寇准将自己比喻为一个孤独的游子,他没有得到任何的成就或收获。这种自怜和自嘲的情感在诗中得到了表达。
这首诗词的赏析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诗人运用了自嘲和自怜的手法,抒发了自己的无奈和失落之情,表达了他对自身境遇的不满。其次,诗中的"野客"形象塑造了一种孤独和无依的形象,反映了诗人内心深处的孤独感。最后,整首诗以简短的句子表达了作者对自己身份和境遇的思考,给人以深思的空间。
总的来说,《句》这首诗词通过诗人自己的自嘲和自怜,表达了他对自身境遇的不满和对孤独的感受。这种情感的表达使得诗词具有一种深沉的思考和抒发内心情感的力量,给读者带来了一种共鸣和思考的空间。
自怜野客都无著。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圣元年 (1023) 九月,又贬寇准衡州司马,是时寇准病笃,诏至,抱病赴衡州(今衡阳)任,病故于竹榻之上,衡州团练副使李迪迎寇准尸灵厝于衡州(今衡阳市)岳屏山花药寺,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皇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