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居》是苏辙的一首诗词,下面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我归万里初无宅,
凤去千年尚有台。
谁为绕池先种竹,
可怜当砌已栽梅。
囊资只数腰金在,
归计长遭鬓雪催。
欲就草堂终岁事,
落成邻舍许衔杯。
诗意:
这首诗表达了苏辙的归乡之情。诗人回到故乡后,发现自己归来的地方已经改变了很多,自己曾经居住的房屋已经不复存在,但是仍然有一座古老的台阶,象征着过去的岁月。诗人对于过去和现在的对比感到惋惜和感慨,他怀念过去曾经在这里种植竹子的人,而自己则在这里种植了梅花,可惜已经错过了与竹子共同欣赏美景的时机。
诗人提到自己的囊中只剩下几两黄金,而归家之计却一直受到岁月的催促,他感叹着时间的流逝和自己的无奈。尽管如此,诗人仍然希望能够在自己的草堂中度过余生,与邻舍们共同享受美好的时光,举杯畅饮,共同欢乐。
赏析:
《卜居》以简洁的语言展现了诗人对故乡的情感和对时光流转的思考。诗人以自己归乡的经历为背景,通过对比过去和现在的变化,表达了他对逝去岁月的怀念和对时间流转的感慨。诗中所描绘的草堂和邻舍的场景,以及举杯欢饮的画面,展示了诗人对家园和友谊的珍视。
诗中的凤台象征着历史和传统,它虽然经历了千年,但仍然屹立不倒,与诗人的归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诗人在诗中表达了对过去的留恋和对现实的无奈,同时也表达了对未来的希望和对人际关系的重视。整首诗以简洁的语言展现了诗人对家园、友情和人生的思考,给人以深思和共鸣的空间。
我归万里初无宅,凤去千年尚有台。谁为绕池先种竹,可怜当砌已栽梅。囊资只数腰金在,归计长遭鬓雪催。欲就草堂终岁事,落成邻舍许衔杯。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