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王巩上元见寄三首》是宋代文学家苏辙所写的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灯火熏天处处同,
暗游应避柏台骢。
高情自放喧阗外,
胜事偏多淡泊中。
平日交游徒梦想,
留都歌吹忆年丰。
知君未有南来意,
归去相从光与鸿。
诗意:
这首诗词写的是苏辙写给王巩的回信。诗人描述了一种在热闹繁华的场所中,有人暗自游玩,独自远离浮躁世俗的高雅情趣。他认为真正的胜利和喜悦并不在于外界的声名和利益,而是在于内心的淡泊和自在。他常常幻想着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分享欢乐,回忆过去的年华。他知道朋友还没有来到他所在的地方,但他期待着朋友的归来,愿意与朋友一同分享光明和荣耀。
赏析:
这首诗词展现了苏辙内心淡泊名利、追求高雅情趣的态度。他对于现实社会的喧嚣和浮华抱有一种超然的态度,认为真正的快乐来自于内心的宁静和满足。他心中有一种高尚的情感,超越了物质的追求,对于真正的友谊和精神的交流更加珍视和向往。他希望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们共同分享美好的时光,回忆过去的欢乐,也期待着朋友能够加入他的行列,一同追求内心的光明和荣耀。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苏辙对于内心世界的追求和对真正友谊的向往。通过对繁华世俗和淡泊自在的对比,传递了一种追求精神境界和真实情感的人生态度。整首诗词意境清新,情感真挚,给人以思索和共鸣的空间,展现了苏辙才情横溢的艺术风采。
灯火熏天处处同,暗游应避柏台骢。高情自放喧阗外,胜事偏多淡泊中。平日交游徒梦想,留都歌吹忆年丰。知君未有南来意,归去相从光与鸿。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