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唐觐送姜应明谒新昌杜簿》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下面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夫子虽穷气浩然,
轻蓑短笠傲江天。
薄游到处唯耽酒,
归去无心苦问田。
泮上讲官殊不俗,
山中老簿亦疑仙。
相従未足还辞去,
欲向曹溪更问禅。
诗意:
这首诗描述了唐觐送姜应明谒新昌杜簿的场景,表达了苏辙对姜应明的赞赏和对自由自在的生活态度的思考。诗中通过描绘夫子(指姜应明)豪迈的形象,展示了他身穿轻蓑、戴短笠,自傲地行走在江天之间的场景。诗人认为姜应明游历各地,只顾享受酒乐,归去后并不忧心耕种。他在泮水上讲学,官位尊贵,而山中的杜簿(指姜应明)也被人们视作仙人。虽然苏辙与姜应明相伴相循,但相处的时间仍然不够,因此苏辙欲前往曹溪,进一步探索禅宗。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展示了苏辙对姜应明的敬佩和对自由自在、追求精神境界的向往。姜应明被描绘成一个个性独特、超脱尘世的人物。他不拘泥于物质,穿着简单的蓑衣短笠,自信地面对世界。他在旅途中只注重享受酒宴,不苦于物质生活。诗中的泮水讲官和山中的老簿,分别展示了姜应明在学术和山居两个方面的成就。整首诗透露出对自由、追求精神境界和禅宗的向往,表达了苏辙对姜应明的钦佩之情。
夫子虽穷气浩然,轻蓑短笠傲江天。薄游到处唯耽酒,归去无心苦问田。泮上讲官殊不俗,山中老簿亦疑仙。相従未足还辞去,欲向曹溪更问禅。〈姜如晦方作岭外之行。〉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