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七蓼屿》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风高莲欲衰,
霜重蓼初发。
会使此池中,
秋芳未尝歇。
译文:
风势强烈,莲花近乎凋谢,
霜雪已降,蓼花初次绽放。
这座园池里,
秋花的芬芳从未停歇。
诗意:
这首诗描述了一个秋天的景象,描绘了蓼屿上的花卉在风霜的影响下的变化。风势变得强烈,莲花即将凋谢,而蓼花则是在霜雪的覆盖下初次绽放。诗人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绘,表达了秋天的变幻和蓼屿中秋花的坚韧与生命力。
赏析:
苏辙以简洁的语言传达了秋天景色中的变幻之美。他通过对莲花和蓼花的形容,展示了秋季自然界的变化。莲花因为风势强烈,渐渐接近凋谢的状态,而蓼花则在霜雪的覆盖下初次绽放,显示出生命的勃发和坚韧不拔的品质。
诗中的"此池中"指的是文与可洋州园亭中的一个池塘,这个池塘中的秋花始终未歇,展现了花的韧性与生命力。整首诗以简洁的形象描绘了秋季的景象,以及蓼屿中花的坚韧与生命力的象征。
这首诗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绘,传达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与共生。它展现了自然界中的变幻和生命力,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于生命的品质和坚韧不拔的追求。整体而言,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展示了秋天景色的美感,并通过花朵的形象传递了深层次的意义。
风高莲欲衰,霜重蓼初发。会使此池中,秋芳未尝歇。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