磻溪石译文及注释

磻溪石朗读

《磻溪石》是苏辙的一首宋代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吕公年已莫,择主渭河边。
跪饵留双膝,临溪不计年。
神专能陷石,心大岂营鳣。
不到磻溪上,安知自守坚。

诗意:
吕公,指的是吕洞宾,道教中的神仙。诗中描绘了吕洞宾年事已高,选择了渭河边作为自己的居住之地。他跪在河边,手托饵料,双膝沾湿,面对溪水,不计较时间的流逝。吕洞宾专注地将饵料陷入石中,他的心胸宽广,并不追求鳣鱼的捕获。诗的最后两句表达了若无法到达磻溪之上,又如何能够体会到自我坚守的意义。

赏析:
这首诗通过描写吕洞宾在渭河边的情景,表达了一种超脱尘世的境界和坚守初心的人生态度。吕洞宾已经年事已高,但他选择了一个宁静而质朴的地方作为自己的居所。他跪在河边,专注地陷入石中,不计较光阴的流逝。这种专注和超然的态度,体现了他对人世间名利的超越,对物质欲望的冷漠。他的内心宽广,不追求功名利禄,更不为鳣鱼所动,而是在默默地坚守自己的信念。

最后两句表达了一种境界的追求。磻溪被认为是吕洞宾的居住地,它象征着一种超越尘世的境界。诗人苏辙通过描述吕洞宾的境地,提醒人们,如果不能够达到这种境界,又如何能够真正地坚守自己的信仰和初心。

整首诗通过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给人一种宁静、超然的感觉。它表达了对名利功成名就的超越,强调了人生中坚守信仰和初心的重要性。读者在欣赏这首诗时,可以感受到一种远离纷扰、追求内心宁静的境界,同时也反思自己是否能够坚守信仰、守住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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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