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侄赴廷试》是宋代吴芾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昔年三榜偶联荣,
人道吾家好弟兄。
更喜鸰原俱有子,
还来雁塔再题名。
衰宗正恐儒风坠,
晚景那知好事并。
老子已为归去计,
从今看汝奋鹏程。
诗意:
诗中表达了诗人对侄子参加廷试的祝福和鼓励之情。诗人回忆起自己年轻时荣幸同时考中了三次科举,而现在他的家族中又有出色的弟兄。他更为喜悦的是,鸰原(指侄子)也有了儿子,这意味着家族的延续。他期待着侄子能够在雁塔再次题名,即在科举中取得好的成绩。然而,诗人也担心衰落的家族会使传统儒家思想失传,晚年的景象也无法预知。尽管如此,诗人已经决定将自己的归去之事安排妥当,从此以后,他将目睹侄子奋发向前的飞跃。
赏析:
这首诗词以朴实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侄子的期望和心愿。诗人在回顾自己过去的荣耀时,对家族中的年轻一代表示欣慰和鼓励。他希望侄子能够延续家族的光辉,通过参加廷试再次获得名望。然而,诗人对家族衰落和儒家思想逐渐衰退的担忧也透露出来。尽管如此,诗人决定将自己的事务处理妥当,从此注视着侄子奋发向前,追求更高的成就。
整首诗词流露出诗人对家族荣誉和传统价值的重视,以及对年轻一代的期望和关爱。通过对过去和未来的对比,诗人表达了对家族兴旺和儒家文化传承的渴望。这首诗词饱含了家族情感和对后代的祝福,展示了诗人深厚的人文情怀。
昔年三榜偶联荣,人道吾家好弟兄。更喜鸰原俱有子,还来雁塔再题名。衰宗正恐儒风坠,晚景那知好事并。老子已为归去计,从今看汝奋鹏程。
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