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寄题李筠叟主簿所居竹斋》
诗意和赏析:
《寄题李筠叟主簿所居竹斋》是宋代廖行之的一首诗词。诗人将自己的心情和情愫寄托于竹斋,表达了对友人李筠叟的思念之情。
诗中提到了“傲宁须门柳,哦诗不必庭松”,意味着诗人并不需要庭院中的松树,而是更加倾向于寄情于柳树。柳树柔韧的枝条和婉约的形态,与诗人的心境相契合。这里可以理解为诗人希望自己能有一种超脱尘世的心态,追求自由和宁静。
诗中还提到了“伴我虚心直节,领渠明月清风”,表达了诗人追求真实、纯粹的心灵和道德准则。诗人希望与李筠叟一同共享这种美好的品质,一起沉浸在明月和清风之中。明月和清风被视为高洁纯净的象征,与诗人追求的道德境界相呼应。
通过这首诗词,廖行之表达了对友人的思念之情,同时借助竹斋、柳树、明月和清风等意象,传达了诗人追求超脱尘世、纯粹心灵和道德准则的理想境界。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描绘了诗人内心的思绪和情感,展示了宋代诗人独特的审美情趣和崇尚自然的思想倾向。
寄傲宁须门柳,哦诗不必庭松。伴我虚心直节,领渠明月清风。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