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花》是宋代廖行之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描绘了春天的景象,以及自然界中野花的美丽和独特之处。以下是《野花》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野花开放在春天回归的时候,
山间的花朵各自自然地绽放。
几乎没有醉倒的游人来赏览,
却有蝴蝶来嬉戏,它们有自己的交情。
温暖的阳光想要让花朵绽放出繁华绚丽的色彩,
和煦的风还没有吹落藓苔。
这里清幽宁静,远离尘嚣的喧嚣,
只有青阳(指清晨的阳光)不能陪伴着这份寂寞。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春天中的野花,呈现了一幅宁静、纯粹的自然景象。诗人观察到山中的花朵在春天回归之后自然开放,与其它花朵和蝴蝶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交流。诗中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赞美和对纯净、宁静环境的向往。
诗词中的野花象征着自然界的美丽和纯洁,它们在自然的安排下自由绽放,没有被人为的规划和束缚。蝴蝶的出现则凸显了生命的活力和与花朵的互动,给整个景象增添了一份活泼和生机。
诗中通过温暖的阳光和和煦的风来强调春天的到来,同时也暗示了诗人对于和谐自然环境的渴望。清幽的山间景色与喧嚣的尘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诗人希望能够远离喧嚣,享受纯净宁静的自然美好。
整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对自然的赞美,以及对宁静和纯洁环境的向往。通过描绘野花和自然景象,诗人展示了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对纯净美好的追求。读者在欣赏这首诗词时,可以感受到自然的美丽和宁静,也可以思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草木送春归去后,山花种种自然开。略无醉倒游人至,自有交情戏蝶来。日暖欲令纷锦绣,风和未遣委莓苔。清幽浑绝嚣尘态,应遣青阳恨莫陪。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