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归别常修》是唐代诗人罗隐的一首诗。以下是这首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的中文译文:
辛勤六载在茫茫陌路上,
却要寻找归宿五湖的东方。
惭愧自己的名声不如桂苑的一枝绿,
心中却忆起松江的红箸。
人生到底应该适合自己的性情,
男儿为什么一定要追求功名成功。
我唯一自愧不如鲍叔深知我,
等待着有一天能像他一样乘风破浪。
诗意:
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自己生活状态的反思和对人生的看法。诗人辛勤努力了六年,在路途的辗转中寻找归宿,但始终未能找到归途。诗中提到了桂苑和松江,意味着诗人心中对成功和名声的向往和追求。然而,诗人也认识到了追求功名成功并不一定能带来幸福和满足,唯有适应自己的性情才能找到真正的归宿。诗末提到了鲍叔,他是指鲍照,是个敢于追求自己理想的风云人物,诗人称自己愧于不如鲍叔,但仍然希望有一天能像他一样勇往直前。
赏析:
这首诗写出了诗人对人生的思考和对成功的态度。诗人通过描写自己辛勤努力但迷茫的经历,表达了对功名的追求和对名利的忧虑。然而,诗人也意识到了一味追求成功可能会让自己迷失,而真正的归宿应该是适应自己的性情,追求内心的真实和满足。诗人通过引用鲍叔的名字,表达了对鲍照的仰慕和对他的行事风格的向往。整首诗流露出诗人对自己生活状态的自省和对人生的领悟,具有一种深刻的哲理意味。
六载辛勤九陌中,却寻归路五湖东。名惭桂苑一枝绿,鲙忆松江两箸红。浮世到头须适性,男儿何必尽成功。唯惭鲍叔深知我,他日蒲帆百尺风。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