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素律公帖赞》是宋代岳珂所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表达了对已故的素律公(即苏轼)的怀念之情,赞美了他在草书和行书方面的卓越才能,并思考了艺术的升华与初衷的关系。
这首诗词的译文如下:
噫,怀念素律公,他擅长草书。杂真行,世间无出其右者。他的艺术达到了巅峰,超越了常人。为何不反观自己,回到最初的状态呢?
这首诗词的诗意表达了对素律公的深深怀念之情。素律公是指苏轼,他是北宋时期的一位杰出文人。诗人岳珂在这首诗中赞美了苏轼在草书和行书方面的才华,将其称为世间无与伦比的人物。他认为苏轼的艺术造诣达到了非凡的境界,超越了常人的能力。然而,诗人在最后两句表达了一种思考和反思的情感。他呼唤读者不仅要欣赏苏轼的艺术成就,还要反观自己,思考自己最初追求艺术的初衷和状态。这种思考可以被解读为对艺术人生的思索,以及对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保持初心的重要性的思考。
这首诗词通过对苏轼的赞美和自省,传达了一种对艺术家的敬意和对艺术追求的思考。它提醒人们不仅要欣赏艺术家的杰出才能,还要思考自己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是否保持了最初的初心。这种思考不仅适用于艺术领域,也可以延伸到人生的其他方面。它鼓励人们在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时刻保持对自我和内心的反观,不断追寻最初的梦想和初衷。
噫怀素,善草书。杂真行,世所无。妙之臻,理不殊。盍反观,同其初。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