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李微之秘监三首》是岳珂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寄送给李微之的三首秘监诗
诗意: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友人李微之的思念之情。诗中通过描绘棠湖的浩荡和盟鸥的飞翔,以及归来后写下的叶舟赋,表达了作者对身世的思考和对友人的寄托。接着,诗中提到范蠡将功名付诸西施,庾公则在南楼中享受风月之乐,以此来对比自己的平凡和朴素。最后两句表达了作者的安然和从容,他已经在心灵中找到了宁静和安宁。他自信地表示,自己不会因为外界的诱惑而动摇,决心以这种心境来书写自己的作品,表达对生死的思考。但遗憾的是,汉阳的烟树隔断了他与李微之的相聚。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情感和思考。通过描绘自然景色和历史人物,诗中融入了对自身境遇和人生意义的思索。作者通过对范蠡和庾公的描述,展现了自己对功名利禄和名利欢乐的淡然态度。他以一种宁静的心态面对生活,坚守内心的初衷,表达出对真正价值的追求。诗中所表达的自信和从容,给人以启示,引发人们对于生活意义和追求的思考。整首诗以自然景物和历史人物的对比,寄托了作者对友人的思念之情,以及对生活和人生意义的思考,展现了作者独特的情感和思想境界。
棠湖浩荡有盟鸥,塞上归来赋叶舟。范蠡功名付西子,庾公风月自南楼。不虞绕指柔百炼,已幸安心老一丘。从此书来访生死,汉阳烟树隔吴头。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