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灯译文及注释

河灯朗读

《河灯》是明代李东阳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河中的灯火如莲花在水面上盛开,红色和绿色交织在一起,纷乱而又深沉地徘徊。它们像星宿一样时不时地闪烁出来,也像曲折流动的酒杯一样来回摇曳。色彩的界限本来就知道只是虚幻的存在,即使是恒河也不必叹息,因为一切都会化为灰烬。我请求你,不要说起犀牛的事情,因为在水底,鱼和龙或许能猜到一些。

这首诗词通过对河中灯火的描绘,展现了动态而繁杂的景象。莲花的形象象征着纯洁和美丽,而火光则象征着生命的热情和活力。红色和绿色的交织,形成了一种错综复杂的景象,给人以视觉和心灵上的震撼。同时,诗中提到的星宿和流动的酒杯,增添了一种神秘而奇妙的感觉,使整首诗增添了一层诗意的厚度。

诗人通过描述色彩的虚幻和恒河的消逝,表达了对世事无常的领悟和对生命的深思。色彩界限的不存在,使人们意识到一切的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而恒河的消逝则提醒人们生命的短暂和无常。然而,诗人并不认为这是值得悲叹的,而是鼓励人们要超越这种无常的现实,把握当下的美好。

最后,诗人以一种委婉而含蓄的方式,暗示了人们不要谈论犀牛的事情。水底的鱼和龙或许能猜到一些,这句话隐含着人们对于神秘和不可思议事物的好奇和渴望。诗人希望读者能够保持一种敬畏和谦逊的心态,不要轻易去触碰那些超越人类认知的领域。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通过对河中灯火的描绘,以及对色彩、恒河和神秘事物的思考,表达了对生命的热爱、对世事无常的领悟以及对神秘事物的敬畏之情。它以独特的意象和抒情的语言,给人带来了一种美的享受和思考的启示。

下载这首诗
(0)
相关诗文:

李东阳

李东阳(1447年-1516年),字宾之,号西涯,谥文正,明朝中叶重臣,文学家,书法家,茶陵诗派的核心人物。湖广长沙府茶陵州(今湖南茶陵)人,寄籍京师(今北京市)。天顺八年进士,授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充东宫讲官,弘治八年以礼部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直内阁,预机务。立朝五十年,柄国十八载,清节不渝。文章典雅流丽,工篆隶书。有《怀麓堂集》、《怀麓堂诗话》、《燕对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