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毅父提刑》是晁补之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
不酌公荣有意哉,
可能元亮此公侪。
但读离骚政须酒,
不应须为菊花来。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是晁补之写给毅父(指提刑官)的呈述之作。诗人首先表达了自己对毅父不酌公荣的深深敬意和赞赏,表示毅父是一位有着高尚品德和远大抱负的官员。接着,诗人提到元亮(可能指当时的名士或官员),将其与毅父相提并论,认为毅父与元亮可以相提并论,是同等地位的人物。
然而,诗人接下来提到自己读《离骚》这部古代文学作品时,感到政治上的困扰和无奈,需要借助酒来舒解内心的苦闷。这里的《离骚》是屈原的作品,其中抒发了作者对国家政治的失望和对个人命运的思考。诗人暗示自己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同样感到了类似的困惑和无奈。
最后两句表达了诗人的态度,他认为自己并不需要以菊花来修饰自己的形象。菊花在传统文化中是高雅和贞洁的象征,常被用来表达文人士大夫的品格。诗人表示,与其追求虚名和外在的美好形象,他更注重内心的真实和对政治的思考。
总体而言,这首诗词展现了诗人对毅父的敬佩和赞赏,同时折射出他对当时政治环境的忧虑和对个人命运的思索。诗人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态度,表达了对政治虚伪和追求虚名的批判,强调了内心真实和对政治问题的关注的重要性。
chéng yì fù tí xíng
呈毅父提刑
bù zhuó gōng róng yǒu yì zāi, kě néng yuán liàng cǐ gōng chái.
不酌公荣有意哉,可能元亮此公侪。
dàn dú lí sāo zhèng xū jiǔ, bù yīng xū wèi jú huā lái.
但读离骚政须酒,不应须为菊花来。
晁补之(公元1053年—公元1110年),字无咎,号归来子,汉族,济州巨野(今属山东巨野县)人,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为“苏门四学士”(另有北宋诗人黄庭坚、秦观、张耒)之一。曾任吏部员外郎、礼部郎中。 工书画,能诗词,善属文。与张耒并称“晁张”。其散文语言凝练、流畅,风格近柳宗元。诗学陶渊明。其词格调豪爽,语言清秀晓畅,近苏轼。但其诗词流露出浓厚的消极归隐思想。著有《鸡肋集》、《晁氏琴趣外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