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在南,分自豫章。
重山复江,鱼鸟之乡。
俗野不文,吏亦怠荒。
礼失不知,习为旧常。
高安在南,分自豫章。重山复江,鱼鸟之乡。俗野不文,吏亦怠荒。礼失不知,习为旧常。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以下是对这首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高安在南,分自豫章。
重山复江,鱼鸟之乡。
俗野不文,吏亦怠荒。
礼失不知,习为旧常。
诗意:
这首诗表达了苏辙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对礼仪道德的忧虑。诗中描述了高安地区位于南方,与豫章分开,山高水重,是鱼鸟的栖息之地。然而,这里的民风淳朴而不文明,官吏也懒散怠慢。人们对礼仪的重视已经丧失,陈旧的风俗成为了习以为常。
赏析:
苏辙以简练的语言描绘了当时社会的现状,通过对高安地区的描写,反映了朝廷官吏对地方的疏忽和怠慢,以及人们对礼仪文化的忽视。诗中的"高安"象征着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它被分割成与豫章不同的地方,山川壮丽,自然环境优美,宛如鱼鸟的乐园。然而,现实中的高安却是社会风气淳朴却不文明,官吏们懒散怠慢,人们对礼仪的重要性已经模糊不清。这种对现实社会的批评,体现了苏辙对道德伦理的关注。
整首诗言简意赅,表达了苏辙对时代的关切和对社会风气的担忧。它通过对地方风俗和官吏行为的描写,展现了对礼仪道德的思考。这首诗具有历史背景,同时也具有普遍的人文关怀,引发读者对社会价值观念的思考。
fèng shǐ qì dān èr shí bā shǒu qí èr shí bā yún zhōu shèng zǔ diàn shī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
gāo ān zài nán, fēn zì yù zhāng.
高安在南,分自豫章。
chóng shān fù jiāng, yú niǎo zhī xiāng.
重山复江,鱼鸟之乡。
sú yě bù wén, lì yì dài huāng.
俗野不文,吏亦怠荒。
lǐ shī bù zhī, xí wèi jiù cháng.
礼失不知,习为旧常。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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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起钟犹凝,朝回露欲干。逡巡下清跸,委曲问平安。压蔗出寒浆,敲冰簇画堂。人间正礻半暑,天上绝清凉。九夏清斋奉至尊,消除疠疫去无痕。太医争献天师艾,瑞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