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湖桥》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湖桥
湖南堂宇深,湖北林亭远。
不作过湖桥,两处那相见。
中文译文:
湖南的建筑庭院深远,湖北的林亭遥远。
不去跨过湖桥,怎能在两个地方相见呢?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描述了诗人苏辙思念远方友人的情景。诗中提到了湖南和湖北两个地方,分别代表了诗人和友人所在的不同地域。湖南的堂宇深远,指的是苏辙所在的地方,可能是他的府邸或宅院,给人一种庄严宏伟的感觉。湖北的林亭遥远,表示了友人所在地的景色,可能是友人居住的地方或者是友人所建的园亭。湖桥则是连接湖南和湖北的桥梁,象征着两个地方之间的交通和联系。
诗人苏辙表达了他对友人的思念之情。他说不去跨过湖桥,表示两个地方之间无法相见,无法亲近。这句话虽然简短,但表达了诗人内心深处的思念之情和对友人的渴望。
整首诗以简短的文字勾勒出了作者对友人的思念和追忆之情,通过对湖南和湖北两地的对比,突出了友人所在地的遥远和无法亲近的状况,进一步强化了诗人内心的孤寂和思念之情。这首诗以简洁而深情的表达方式,表现出了苏辙对友情的珍视和对离别的悲伤,给人以深思和共鸣。
hé wén yǔ kě yáng zhōu yuán tíng sān shí yǒng hú qiáo
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湖桥
hú nán táng yǔ shēn, hú běi lín tíng yuǎn.
湖南堂宇深,湖北林亭远。
bù zuò guò hú qiáo, liǎng chù nà xiāng jiàn.
不作过湖桥,两处那相见。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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