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乐府十篇·帝高辛氏之乐歌》是宋代诗人曹勋所作,它描述了古代帝高辛氏的乐歌。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惟川冲冲,惟山崇崇。
允执厥中,臻於大同。
诗意:
这首诗描述了帝高辛氏的乐歌。川流不息,山峦巍峨。他们以和谐共处的态度,追求着大同世界的理想。
赏析:
这首诗通过描述川流和山峦,表达了作者对和谐与统一的向往。川流不息的河流和崇山峻岭象征着自然界的壮丽景色,也隐喻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和多样性。然而,作者通过提到帝高辛氏的乐歌,强调了和谐共处的重要性。
"允执厥中,臻於大同"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对于大同世界的追求。"允执厥中"意味着相互理解和包容,致力于实现和谐的共同目标。"大同"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表示人类社会达到完美的理想状态,人与人之间没有隔阂和冲突,彼此和谐共处。
整首诗以简洁而朴素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于和谐社会的憧憬和向往。它通过自然景观和乐歌的描绘,传达了人们追求和平、和谐与共同目标的信念。这首诗词在意境上给人以宁静祥和的感受,同时也提醒人们要珍惜和追求和谐与统一,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bǔ yuè fǔ shí piān dì gāo xīn shì zhī yuè gē
补乐府十篇·帝高辛氏之乐歌
wéi chuān chōng chōng, wéi shān chóng chóng.
惟川冲冲,惟山崇崇。
yǔn zhí jué zhōng, zhēn yú dà tóng.
允执厥中,臻於大同。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