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薛存义序翻译及注释
翻译
河东人薛存义将要启程,我准备把肉放在盘子里,把酒斟满酒杯,追赶进而送到江边,请他喝,请他吃,并且告诉说:“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地方官的职责吗?(他们是)老百姓的仆役,并不是来役使老百姓的。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拿出田亩收入的十分一来雇佣官吏,目的是让官吏为自己主持公道。现在自己做官的接受了老百姓的俸禄却不认真给他们办事,普天之下到处都是。哪里只是不认真?而且还要贪污、敲诈等行径。假若雇一个干活的人在家里,接受了你的报酬,不认真替你干活,而且还盗窃你的财物,那么你必然很恼怒进而赶走、处罚他。现在的官吏大多是像这样的,而百姓却不敢尽情地把愤怒发泄出来并责罚他们,这是为什么呢?情势不同啊。地位情况不同而道理一样,对我们的老百姓该怎么办?有明于事理的人,能不惶恐并敬畏吗?”
薛存义代理零陵县令两年了。每天很早便起床工作,晚上还在考虑问题,辛勤用力而耗费心血,打官司的都得到公平处理,缴纳赋税的都均衡合理,老的少的都没有内怀欺诈或外露憎恶的,他的行为的确没有白拿俸禄了,他知道惶恐和敬畏也明白无误。
我低贱并且被贬谪。不能在官员的评议中参与什么评议,在他临行的时候,因此,赠给酒肉而再加上这些赠言。
注释
(1)河东:今山西省永济县。
(2)将行:将要离开(零陵)。
(3)柳子:作者柳宗元自称。
(4)载肉于俎(zǔ):把肉放在器物里。载:承。俎:古代放肉的器物。
(5)崇酒於觞(shāng):在酒杯里倒满了酒。崇:充实,充满,这里作动词用。
(6)浒(hǔ):水边。
(7)饮(yìn)食(sì)之:请他喝,请他吃。给……吃,喝
(8)凡吏于土者:所有在地方上做官的人。吏,做官,作动词用。
(9)若知其职乎:你知道他们的职责吗?若:你。其:指代“凡吏于土者”。
(10)民之役:百姓的仆役。役,仆役,作名词。
(11)役民:奴役人民,驱使人民。役:奴役,作动词用。
(12)凡民之食于土者:所有依靠土地生活的人。定语“食于土者”后置,中心词为“民”,倒装句式。
(13)出其十一佣乎吏:拿出他收入的十分之一来雇佣官吏。意思是:人民给官府纳赋税,官吏的俸禄就从赋税中出。
(14)使司平于我也:让官吏给我们百姓办事。司:官吏。平:治理。我:指代“民”、百姓。
(15)我受其直:我(官吏)接受了他们(百姓)的报酬。我:指代“吏”。直:同“值”,指官吏所得的俸禄。
(16)怠其事者:不认真给他们办事的。怠:懈怠。轻忽。其:指代人民。
(17)岂惟怠之:还不仅仅是玩忽职守。岂:语气助词,难道。唯:只。之:指代“其事”,即“民之事”。
(18)盗之;窃取百姓钱财,盗:指贪污和敲诈勒索。之:指代人民。
(19)向使佣一夫于家:假若你家里雇佣一个仆人。向使:假若。
(20)黜(chù)罚:责罚、逐出。黜,就官吏而言,是降职或罢免的意思。这里是指主黜仆,可解释为“逐出”。
(21)肆:爆发出来,表示出来。
(22)势不同也:官与民的关系,情势不同于主与仆的关系。意思是:人民没有办法黜罚官吏。
(23)如吾民何:对于老百姓能怎么样呢?如……何,文言固定格式,把……怎么样。
(24)达于理者:通达事理的人。
送薛存义序赏析
这是一篇赠序体的政论文。作者针对中唐时期贪官污吏遍布天下,阶级矛盾日益加剧的社会现状,提出了“官为民役”的进步观点。他认为人民与官吏应当是雇佣与被雇佣,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官吏必须“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以便做到“讼者平,赋者均”。官吏如果消极怠惰,甚至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人民就有权像对待不称职的奴仆那样惩罚和罢免他们。这种政治理想在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社会中虽然是无法实现的主观臆想,它却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珍贵资料。文章从送别始,以送别结,中间借送别论吏治,首尾呼应,紧扣文题。“官为民役”的比拟,合情合理,见解卓越。
送薛存義序翻譯及注釋
翻譯
河東人薛存義將要啟程,我準備把肉放在盤子裏,把酒斟滿酒杯,追趕進而送到江邊,請他喝,請他吃,並且告訴說:“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地方官的職責嗎?(他們是)老百姓的仆役,並不是來役使老百姓的。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拿出田畝收入的十分一來雇傭官吏,目的是讓官吏為自己主持公道。現在自己做官的接受了老百姓的俸祿卻不認真給他們辦事,普天之下到處都是。哪裏隻是不認真?而且還要貪汙、敲詐等行徑。假若雇一個幹活的人在家裏,接受了你的報酬,不認真替你幹活,而且還盜竊你的財物,那麽你必然很惱怒進而趕走、處罰他。現在的官吏大多是像這樣的,而百姓卻不敢盡情地把憤怒發泄出來並責罰他們,這是為什麽呢?情勢不同啊。地位情況不同而道理一樣,對我們的老百姓該怎麽辦?有明於事理的人,能不惶恐並敬畏嗎?”
薛存義代理零陵縣令兩年了。每天很早便起床工作,晚上還在考慮問題,辛勤用力而耗費心血,打官司的都得到公平處理,繳納賦稅的都均衡合理,老的少的都沒有內懷欺詐或外露憎惡的,他的行為的確沒有白拿俸祿了,他知道惶恐和敬畏也明白無誤。
我低賤並且被貶謫。不能在官員的評議中參與什麽評議,在他臨行的時候,因此,贈給酒肉而再加上這些贈言。
注釋
(1)河東:今山西省永濟縣。
(2)將行:將要離開(零陵)。
(3)柳子:作者柳宗元自稱。
(4)載肉於俎(zǔ):把肉放在器物裏。載:承。俎:古代放肉的器物。
(5)崇酒於觴(shāng):在酒杯裏倒滿了酒。崇:充實,充滿,這裏作動詞用。
(6)滸(hǔ):水邊。
(7)飲(yìn)食(sì)之:請他喝,請他吃。給……吃,喝
(8)凡吏於土者:所有在地方上做官的人。吏,做官,作動詞用。
(9)若知其職乎:你知道他們的職責嗎?若:你。其:指代“凡吏於土者”。
(10)民之役:百姓的仆役。役,仆役,作名詞。
(11)役民:奴役人民,驅使人民。役:奴役,作動詞用。
(12)凡民之食於土者:所有依靠土地生活的人。定語“食於土者”後置,中心詞為“民”,倒裝句式。
(13)出其十一傭乎吏:拿出他收入的十分之一來雇傭官吏。意思是:人民給官府納賦稅,官吏的俸祿就從賦稅中出。
(14)使司平於我也:讓官吏給我們百姓辦事。司:官吏。平:治理。我:指代“民”、百姓。
(15)我受其直:我(官吏)接受了他們(百姓)的報酬。我:指代“吏”。直:同“值”,指官吏所得的俸祿。
(16)怠其事者:不認真給他們辦事的。怠:懈怠。輕忽。其:指代人民。
(17)豈惟怠之:還不僅僅是玩忽職守。豈:語氣助詞,難道。唯:隻。之:指代“其事”,即“民之事”。
(18)盜之;竊取百姓錢財,盜:指貪汙和敲詐勒索。之:指代人民。
(19)向使傭一夫於家:假若你家裏雇傭一個仆人。向使:假若。
(20)黜(chù)罰:責罰、逐出。黜,就官吏而言,是降職或罷免的意思。這裏是指主黜仆,可解釋為“逐出”。
(21)肆:爆發出來,表示出來。
(22)勢不同也:官與民的關係,情勢不同於主與仆的關係。意思是:人民沒有辦法黜罰官吏。
(23)如吾民何:對於老百姓能怎麽樣呢?如……何,文言固定格式,把……怎麽樣。
(24)達於理者:通達事理的人。
送薛存義序賞析
這是一篇贈序體的政論文。作者針對中唐時期貪官汙吏遍布天下,階級矛盾日益加劇的社會現狀,提出了“官為民役”的進步觀點。他認為人民與官吏應當是雇傭與被雇傭,主人與奴仆的關係。官吏必須“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以便做到“訟者平,賦者均”。官吏如果消極怠惰,甚至貪汙受賄,徇私舞弊,人民就有權像對待不稱職的奴仆那樣懲罰和罷免他們。這種政治理想在地主階級專政的封建社會中雖然是無法實現的主觀臆想,它卻反映了人民群眾的強烈願望,是政治思想發展史上的珍貴資料。文章從送別始,以送別結,中間借送別論吏治,首尾呼應,緊扣文題。“官為民役”的比擬,合情合理,見解卓越。
“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出自唐代柳宗元的《送薛存义序》,诗句共9个字,诗句拼音为:bù dé yǔ kǎo jī yōu míng zhī shuō,诗句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