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翁携酒见过用前韵》是明代程嘉燧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通过描绘一幅山水田园景象,表达了诗人内心的宁静和对自然的赞美之情。
诗中描述了一个名叫张翁的人带着酒来到一处靠近山水的地方。这个地方名叫西郭端居,此时已经显得荒凉寂静。野人们争相抢占席位,而他们并不知道岁月的流逝。远处的梅花在晴朗的天空下摇曳,仿佛是天空的仙子在舞动。斜斜的阳光穿过树林,照在山丘和水边。池塘的水面上覆盖着青苔,与土地的气息相连。松树的顶端燃烧着烈酒,带着花朵的香气。在这美景和酒的陶醉中,诗人的心情愉悦。
这首诗词通过对自然景观的描写,展示了诗人对宁静田园生活的向往。诗中的西郭端居已经荒凉,但这并不影响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赞美。远处的梅花和阳光的照耀,让整个景观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诗人将自然景色与人类活动相结合,野人们争席的场景展示了岁月更迭的无情,也凸显了人世间的喧嚣与匆忙。而诗人所描绘的山水田园景象则是他追求内心宁静、远离尘嚣的向往。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通过景物描写和意象的烘托,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宁静而美丽的自然世界。它呈现出一种宁静、淡泊的诗意,表达了对自然的赞美和对繁忙世俗生活的厌倦。读者在品味这首诗词时,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自然的热爱和对内心宁静的追求,也能够通过景物描写和意象的呈现,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妙和人与自然的和谐。
“野人争席不知年”出自明代程嘉燧的《张翁携酒见过用前韵》,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yě rén zhēng xí bù zhī nián,诗句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