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祀太社太稷十七首》是一首隋代的诗词,作者不详。这首诗词描述了绍兴地区举行祭祀太社太稷的情景,表达了对农耕事业的祈祷和对神灵的崇敬之情。
诗词通过简练的语言展现了祭祀仪式的场景。其中,“嘉承天和,黍稷翼翼”表明当时社稷之神的庇佑,丰收的景象如黍稷丰盛的姿态一般。诗中还提到“默相农功,翳神之德”,意味着人们默默地劳作,通过辛勤的农耕活动来表达对神灵恩赐的感激之情。
接着,“俎实牲牲,旧章是式”描绘了祭祀仪式中摆放着丰盛的祭品,符合古代祭祀的仪式规范。最后两句“嗣有岂年,我庾维亿”表达了对祭祀传统的延续和祈愿,希望农耕事业能够代代相传,世世繁荣。
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展示了隋代社稷祭祀的盛况,表达了人们对农耕事业和神灵庇佑的敬畏和感激之情。通过描绘祭祀仪式的细节,诗人传递了对传统仪式的尊重和对丰收美好未来的向往。整首诗词气势恢宏,表达了对农业文明的崇高赞颂,让人们感受到了当时人们对丰收和繁荣的向往与期盼。
“翳神之德”出自隋代佚名的《绍兴祀太社太稷十七首》,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yì shén zhī dé,诗句平仄:仄平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