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是唐代文学家韦应物的一首诗。诗中描述了唐代官员唐明府连续三次被派往不同地方出任县官的经历。诗中透露出对官场动荡和身世变迁的感慨。
诗的中文译文为:
三次担任百里之长,
已过十多年。
只有感叹官场并未有变,
消息传来邑邑又一番迁迁。
鱼盐之地沿海可以致富,
姜蔗之邻湖泽丰饶。
抵达此处安宁的乡村,
宅府内又恢复了平静。
诗中运用了对比的手法,描绘了唐明府连续三次地改变工作,从而使得官场的变动和身世的变迁得到强调。诗人通过描述官场的变迁和辞职的官员的感慨,表达了对官场的不满和对人生的思考。
诗中还展示了唐代乡村的宁静和繁荣景象,通过描绘鱼盐盈利和湖泽丰饶的景象,展示了宁静的乡村生活。
整体来看,这首诗从多个角度描绘了唐代官场的动荡和不稳定,以及乡村的宁静和繁荣。通过对比和描写细腻,诗人表达了对官场和人生的思考和感慨。
“姜蔗傍湖田”出自唐代韦应物的《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jiāng zhè bàng hú tián,诗句平仄:平仄仄平平。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