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河南李少尹毕员外宅夜饮时洛阳告捷遂作春酒歌》是唐代诗人高适创作的一首诗。诗人在李少尹毕员外的宅邸夜饮时,听到洛阳告捷的消息,因此写下这首歌颂春天和酒的诗歌。
诗中表达了诗人对美酒和诗词的赞美,以及对友人和故乡的思念之情。诗人与朋友们一起畅饮,长歌满酌,畅谈高谈,情绪高昂。诗人忽然拿起蟹螯,象征着庆祝洛阳告捷的喜悦心情。诗人提到了身上佩戴的官印,表示自己是一位郎官,没有事情的时候就喜欢喝酒。诗中还描绘了杯中的绿蚁和瓮上的飞花,形象地表达了春天的美好景象。
诗人接着回忆起过去的经历,曾经率军征战楚地,后来留在东京任职,最近又升为二千石官员,五月的盛夏时节踏上了西南行的旅程。在彭门、剑门和蜀山里,诗人遭遇了军队的劫掠,但幸运的是回到家中看到了妻子和孩子。最后,诗人感激地说,多亏了朋友的酒,喝了几十杯,否则他会陷入忧愁之中。
这首诗以饮酒为主题,通过描述酒宴的场景和诗人的情感,表达了对美酒和友情的赞美,同时也展现了诗人的豪情壮志和对家乡的思念之情。诗中运用了形象生动的描写,使读者能够感受到春天的气息和诗人的情感。整体上,这首诗以轻松愉快的语调,展现了诗人豪迈的个性和对生活的热爱。
“彭门剑门蜀山里”出自唐代高适的《同河南李少尹毕员外宅夜饮时洛阳告捷遂作春酒歌》,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péng mén jiàn mén shǔ shān lǐ,诗句平仄:平平仄平仄平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