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穿着赤红战甲搬迁到新居,两次游览了巫山楚水春景。我背上的战甲可以献给天子,美味的芹菜让人们知道我的背景。荆州的郑薛给我寄来信件,蜀地的客人郗岑并非我的邻居。笑着招待郎中评事共饮,喝得醉了,道出了我的真实情感。
诗意:这首诗描绘了诗人杜甫搬迁到新居的情景和一些交往,展现了他的豪迈和独立不羁的个性。他以穿戴赤红战甲的形象出现,表明自己是一个背负过战争和苦难经历的人。他游览了巫山楚水,感叹着美景,表达了对自然的热爱和向往。他还借芹菜这一美食来表达自己的高尚品质和自豪,以及受人尊敬的地位。他接待了一些朋友,包括荆州的郑薛和蜀地的郗岑,并以喝酒来表达情感和真实的态度。
赏析:这首诗以杜甫独特的风格展现了他坚强、豪迈的个性。他以穿红战甲的形象出现,表达了自己曾经的战争经历和苦难,以及对自己的自豪和独立精神。他游览巫山楚水,感叹着美景,展现了他对自然的热爱和对美的追求。他以献天子的方式展现自己的高尚品质和地位,以及对自己的自信。他接待了一些朋友,并以喝酒来表达情感和真实的态度。整首诗流畅自然,富有豪情壮志和对现实生活的真实感受,充满了杜甫的个人风格和情感。
“蜀客郗岑非我邻”出自唐代杜甫的《赤甲》,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shǔ kè xī cén fēi wǒ lín,诗句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