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夏送乡弟韶陪黄门从叔朝谒
令弟尚为苍水使,名家莫出杜陵人。
比来相国兼安蜀,归赴朝廷已入秦。
舍舟策马论兵地,拖玉腰金报主身。
莫度清秋吟蟋蟀,早闻黄阁画麒麟。
中文译文:
季夏时节,我送我的乡弟韶陪同黄门的从叔去朝谒。
我弟弟如今是苍水的使者,没有名家能够取代我杜陵的人。
近来相国兼顾治理蜀地,回朝报效已经来到秦地。
弃船而乘马,要讨论战场布局,戴着玉带,身上有金饰品,回报国家的使命。
不要度过这个清秋为了吟诵蟋蟀之声,我早已听说了黄阁画的麒麟。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杜甫写给自己的堂弟韶的。诗中杜甫将自己的弟弟送往朝廷进行公务并向朝廷报到,诗中流露了作者对弟弟的关心和祝福之情。
诗的开头描绘了乡间四季时节温暖宜人的景色,同时也暗示了杜陵人的卓越才能。接着诗人提到自己的弟弟成为了苍水的使者,表示他在朝廷中的重要职位。而相国同时还兼任安抚蜀地的职务,说明这是一个高官显贵的家族。弟弟回归朝廷任职已经远赴秦地,舍弃了轻舟,骑马往返,象征着他要努力工作、战斗并报效国家。
最后两句中,蟋蟀是秋天的标志,而诗人告诉弟弟不要享受安逸的秋天而忽略了朝廷的重任。黄阁是指朝廷中的高官居住的地方,画麒麟则是指朝廷的美丽景色和壮丽场景,也象征了杜甫对弟弟的期望。
这首诗展示了诗人对弟弟的期望和对国家的忧虑,以及对家族未来的担忧。诗中语言简练,意境深远,将家族和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表达了诗人对家族荣光和国家前途的追求。
“莫度清秋吟蟋蟀”出自唐代杜甫的《季夏送乡弟韶陪黄门从叔朝谒》,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mò dù qīng qiū yín xī shuài,诗句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