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理王,能保持清一以致没有刑罚,所以当《真理》的诗
一章三韵十二句)
理做什么啊,系修文德。
加的统一,没有不顺就。
意那些刑法,
设置以化人;致使没有的,而变得更完美。
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唉噢!人不可以观察。
“加之清一”出自唐代元结的《二风诗·治风诗五篇·至理》,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jiā zhī qīng yī,诗句平仄:平平平平。
元结(719~772年),中国唐代文学家。字次山,号漫叟 、聱叟 。河南鲁山人。天宝六载(747)应举落第后,归隐商余山。天宝十二载进士及第。安禄山反,曾率族人避难猗玗洞 (今湖北大冶境内),因号猗玗子。乾元二年(759),任山南东道节度使史翙幕参谋,招募义兵,抗击史思明叛军,保全十五城。代宗时,任道州刺史,调容州,加封容州都督充本管经略守捉使,政绩颇丰。大历七年(772)入朝,同年卒于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