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恒操上人归江外觐省》是唐代卢纶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依佛不违亲,
高堂与寺邻。
问安双树晓,
求膳一僧贫。
持咒过龙庙,
翻经化海人。
还同惠休去,
儒者亦沾巾。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作者送别名为恒操的僧人,他将离开家乡前往江外朝拜佛教圣地。诗中表达了对恒操的祝福和对佛教修行的赞扬,同时也体现了儒家文化与佛教的和谐共存。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对恒操的送别,展示了佛教信仰与家庭关系之间的平衡。首先,诗中提到 "依佛不违亲",表明恒操依然尊敬和顾及家人,即使他要离开他们去追求佛教修行。这种平衡体现了作者对恒操的理解和支持。
诗中还描绘了高堂与寺庙相邻的景象,显示了家庭与佛教寺院的紧密联系。双树晓间问候,体现了作者对恒操一天的开始的祝福。在江外的寺庙,恒操会过龙庙、翻阅经书,向海中的人们传播佛法。这些描写表达了恒操的虔诚和对佛教事业的热爱。
最后两句 "还同惠休去,儒者亦沾巾",表明恒操的修行事业得到了不仅是佛教徒,还包括儒家学者的支持和赞同。这暗示了儒家与佛教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和谐共处,显示了中国古代文化中多元宗教思想的融合。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展示了作者对佛教修行者的赞美和祝福,同时表达了家庭情感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和谐关系,以及不同思想流派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包容。
“求膳一僧贫”出自唐代卢纶的《送恒操上人归江外觐省》,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qiú shàn yī sēng pín,诗句平仄:平仄平平平。
卢纶(约737-约799),字允言,唐代诗人,大历十才子之一,汉族,河中蒲(今山西省永济县)人。天宝末举进士,遇乱不第;代宗朝又应举, 屡试不第。大历六年,宰相元载举荐,授阌乡尉;后由王缙荐为集贤学士,秘书省校书郎,升监察御史。出为陕府户曹、河南密县令。后元载、王缙获罪,遭到牵连。德宗朝复为昭应令,又任河中浑瑊元帅府判官,官至检校户部郎中。有《卢户部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