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事高僧住沃洲赏析

晚事高僧住沃洲朗读

《戏赠韩判官绅卿》是一首唐代诗词,作者是李端。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少寻道士居嵩岭,
晚事高僧住沃洲。
齿发未知何处老,
身名且被外人愁。
欲随山水居茅洞,
已有田园在虎丘。
独怪子猷缘掌马,
雪时不肯更乘舟。

诗意:
这首诗以戏谑的口吻,以韩判官绅卿为对象,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年轻时寻找仙人居住在嵩岭,晚年却与高僧住在沃洲的经历的反思。诗中表达了对时光的流转和人生的变迁感到无奈和苦闷的情绪。作者对自己的外貌老去和名声受人忧虑感到困扰,同时也表达了对自己渴望随山水居住在茅洞的愿望,但已经拥有了在虎丘的田园生活。诗的最后,作者戏谑地责备韩判官绅卿,说他宁愿在雪天也不愿乘船旅行,而是执意驾马出行。

赏析:
这首诗以幽默戏谑的语气,通过描述自己与韩判官绅卿不同的生活经历,抒发了作者对光阴易逝和人生变迁的感慨。诗中的意象丰富,描绘了道士居住在嵩岭和高僧居住在沃洲的情景,展现了作者对仙人和佛教僧侣的向往。同时,通过描述自己的外貌老去和名声受人忧虑的困扰,诗中流露出一种对时光流转和生命脆弱性的思考。

诗中的“欲随山水居茅洞,已有田园在虎丘”表达了作者对隐居山水、过简朴田园生活的向往,但又意味着已经有了稳定的生活和承担的责任。最后两句诗以戏谑的口吻,讽刺了韩判官绅卿宁愿驾马在雪天行走,而不愿乘船,暗示他的固执和坚持个性。

整体而言,这首诗以戏谑的语气传达了作者对人生变迁和对自己境遇的思考,通过对自己与韩判官绅卿的对比,表达了一种对于生命短暂和时光易逝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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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端

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